谁在纵火?谁在灭火?
(2013-12-12 08: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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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火杂谈 |
我国常常会发生一些特别的灾祸,或因为我们拥有特别的体系,拿“公安局消防队”来说,它既是一个救援机构,又是一个监管部门;消防员常常会在救援中壮烈牺牲,而一大半火灾又恰恰出于“监管责任”。
昨日,深圳光明荣健农批市场发生火灾,死亡人数已增至16人。
最初的火星是哪来的尚未查明,但它如何演变成失控的火灾,很快找到了一部分重要原因——消防通道被占据,阻碍了消防车及时靠近;市场内消火栓水压不足,不得不远距离补水……
——如此多的遇难者,可能死于这些监管空缺。
我们不善于预防灾祸,但很善于“查明原因”——相信很快,当地就能找出第一个扔下烟头的倒霉蛋,并把“肇事者”绳之以尽可能的极刑。当然,或许已无此必要,那人早已化为灰烬。
然而从防灾原理上来说,主要责任不在于他。如果全都归咎于第一缕火星,我们今后可以完全不要消防设施,花那钱干啥?假如它们既不顶用,又不肯负责任的话?
偶然的火星是无法避免的,甚至一段老化的电线都可能变成火源,而消防设计的主要意义,并非在于杜绝一切意外,而在于任何偶然触发的火情扩大为灾难之前,能把它控制并消灭。
为此,我们被要求预留出足够的消防通道,无论空间有多么逼仄;建筑物必须配建昂贵的消防设施,无论建设方有钱没钱;所有单位必须随时配合消防检查,接受处罚和整改,无论你有多少借口,都不允许忽视逃避。
——而在此前提之下,仍然发生失控的火灾,这是百分之九十的监管责任。
该农批市场是一座占地12万平米的大规模市场,又位于特大城市,毋庸置疑,属于消防部门重点监管的单位,相关的巡查规范有关部门比公众更清楚;而既然存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也表明它并非自发形成的“法外之地”。
或许,当地仍然可以找出开脱的理由,比如摊主存在私搭乱建等等,然而,暂时不要把这些农民和小贩渲染的太过嚣张,一个城管手下的协管,都足以把他们“管”的满地找牙,消防队可是正儿八经穿制服的军人,可有商贩公然抗法乎?举一个例子看看!
不要总在事后说“管不了”,管不了趁早脱下制服,交给管得了去管。如果不能勇于承担责任,别说对不起广大民众,连白白牺牲的战友都难瞑目。
而据此断定消防大队“疏于监管”并不确切,实践证明,有些事儿他们从来不会“疏忽”。不信你可以上街随便找一家餐馆,问问他们有没有消防“备案”、有没有接受过消防检查、有没有遭过罚款——如果答案是没有,我建议你立刻去彩票站。
——对这些小老板来说,消防监管绝不是太松,而是……随便上网搜索一个案例:某店面70平米还没开业,消防的就上门了,要求其主动备案,结果因有事未去,隔天就收到了罚单:按律当罚3~30万。
没有任何做买卖的能逃过此劫,多小的店面也得照猫画虎安消防栓、摆灭火器,但无论摆的多规矩还是可能这儿那儿“不合格”,得打点。不打点就试试看,一张单子就让你血本无归。
而对于新建的大项目,就更得大出血,在消防上面花的造价绝不是一笔小钱,而且潜规则无穷。在建设行业内,消防审批是公认比规划审批更难的一关,不花大钱不行,花错了更不行。虽然消防设施属于机电施工范畴,但通常它被单独摘出来,交给“有关系”的施工队去干,它们可以增大你通过消防审批的几率,当然它们的价格高于一般机电施工单位,但你没有太多选择。
——不多赘言,这里面的事儿三天三夜说不完,若你知道了之后,可能连葬身火海的消防队员都不会再同情,但通常,他们并未参与领导们的盛筵,最多从老兵那里“分享”点铁拳——身处险境的,无非都是可怜的底层人而已。
然而,任劳任怨也不能白白送命。几乎每一次的严重火灾都是典型的“人祸”,无不是监管先失控之后,大火才失控。
当英勇的消防员被挡在消防通道之外,可曾想到自己的同事昨天才从这里席卷罚款而归?当他们冒死冲入火海扭开消防栓竟发现没水,可曾想到自己的领导靠这些不中用的设备大发其财?
谁在灭火?谁又在纵火?这一系列怪圈谁能解开?
文/纸上建筑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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