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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不是流行翻供?

(2013-08-29 08: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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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

杂谈

轰动已达半年之久的“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终于等到了开庭,真不容易。六个月来,公众都要被搞疲了,也快被搞晕了,而原告当事人已经被搞疯了。

事件初起时并不如后来那般复杂——219日警方接到原告报案称被轮奸,221日将涉案李某某等五人抓获,随后进行了预审,李某等人并不抗拒交待案情,并对整个案发情况一一作答,交待案情与受害人报案反映一致(京华时报),经实地调查取证之后,37日五人被检方批准逮捕。

顺利进展到此为止。在那以后的五个月里,在法庭之外、舆论之间,貌似简明清晰的案情日益变得扑朔迷离,各方猛料迭出,隔空对骂,终于演变为一场全民口水混战。

李某某无疑是其中焦点,也是变故最大的一方,第一位律师因为其母梦鸽“要求太高”黯然辞职,接任的律师和顾问则满足了梦鸽的所有要求,乃至被视为难度超高的“无罪辩护”。很多不明不白的“猛料”随后陆续放出,比如“陪酒、卖淫、敲诈勒索”等等,经过几个月的艰难塑造,一个完全逆转的案情轮廓呼之欲出。

终于在828日法槌一落,李某某当庭翻供,“不承认”殴打,“不承认”发生关系,称自己喝醉,什么都“不 知 道”!

这一连串娴熟的“不承认”和“不知道”,不禁令我们想起了刚刚结束的另一场庭审——这算什么?口气都一模一样的?今年要流行翻供么?

当然,翻供是当事人的权利,只要他翻的有根有据,而且,还要解释得通原先的供认——那位前辈说是受到了纪委的压力,小伙伴你呢?

律师团早就准备好了,梦鸽开庭前递交材料,指称警方对其子进行了长达30多个小时的疲劳审讯,引供诱供,相当于变相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没想到开庭当日还留有如此惊天猛料,此前从未爆出,而只集中火力于攻击原告的“特殊身份”,不得不佩服辩方的战略与隐忍。

我们越来越难以分清,到底是李某某落进了陪酒女的圈套,还是我们落进了辩方智囊团精心导演的剧情。

当然,已经开庭了,我们不做有罪推定,静待法庭的结论。然而真相只有一个,假如李某某翻供成功,则警方逃不脱“刑讯逼供”,必须承担其违法责任;假如翻供失败,则李某某不但脱罪无望,而且须罪加一等,律师团和梦鸽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必须追究。

要么李某某有罪,要么警方违法,两者必居其一,我们不偏不倚地等待结论,但也不介意欣赏任何形式的和稀泥,来毁掉公众的全部信任。

与李某某这边谋略超群的律师“梦之队”相比,其余四名被告的辩护人乱作一团,各卫其主,成为李某某生死攸关的最大风险。

果然,同案嫌犯魏某竟承认亲见李某某两次殴打原告,一次在车里,一次在房间内,把梦鸽女士急得当庭发火,怒斥其律师“误导”证言,双方发生争执。

而受众只有哑然失笑——律师如何能“误导”出从未发生过的情节?还有鼻子有眼的打了两回?如果殴打纯属子虚乌有也应该叫“捏造”才对。

当然,真相也只有一个,要么魏某作伪证罪加一等,要么李某某殴打属实,离判定强奸只剩一步之遥。

兄弟本是同林鸟,大祸临头互相咬。法庭上一定很热闹,可惜没有微博“直播”,我们无缘赏析,但可以肯定,只要犯罪事实存在,一定能露出马脚。

尽管李某某团队号称胸有成竹,但五个小伙伴统统逃脱罪责是不大可能的,五男一女关在房间里啥都没干,你让谁信?

之所以有人对无罪辩护充满信心,可能来自于控方缺少精斑体液之类直接物证,而摄像头到走廊为止,所以在房间内发生的事情存在一定演绎空间,比如谁上了谁没上、谁先谁后,每一个细节都生死攸关,小伙伴们一定会为此争辩起来,错过如此精彩庭审真是三生的遗憾。

李某某当然有权辩称自己醉的人事不省,但也必须证明自己是如何开完车喝酒,喝完酒又开车,开车回家又从家开到酒店,没有驾照只有酒,安全驾驶无事故,然后却在进入房间后立即醉倒,“什么也不知道”了。

编出这样的传奇似乎很难,但考虑到半年以来的一系列精彩演绎,我们认为辩方有这个实力,拭目以待。

梦鸽女士一直在本案中获得仅次于李某某的关注,今天也不例外,她衣着格外艳丽,彰显了信心,并在庭审结束后匆匆赶回单位,为总政歌舞团60周年登台献礼,据称,她演出完美,毫无异样,观众报以了热烈的掌声。

不得不承认,真是一个好演员。

(首发于凯迪网)

/纸上建筑

201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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