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回家”还是“出国”?
(2013-04-11 09: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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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龙古建筑杂谈 |
作为“文物”的古建筑有其独特性:只有当它以原先的姿态屹立在原地时,它才是文物,而一旦被拆散离开原址,作为“古建筑”的文物就已经消失,也就是说,它们不再是文物。
除非通过权威鉴定,把其中一些“零件”,比如雕花、兽首、斗拱、柱础等另行单独界定为“文物”。但无论如何,作为“古建筑文物”已经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成龙手里的所谓“古建筑散件”,根本不是什么古建筑文物,除非能证明其中的一些零件属于其他类文物,否则完全是不受文保法律限制的私人财产,拥有自行处置的权利。
这个观点别人未必认同,比如那些发明了“异地迁建”来“保护性拆迁”的专家们,比如那些热衷于拆掉真古董、翻建假古董的官员们,他们所作的一切我也不认同。
只有原模原样的原地保护,才是唯一的古建文物存在方式,把它拆了再盖或者随意翻新,都是在破坏文物;把它拆散然后到异地重建,也没有什么区别。建筑和树木一样,落地就生根,离开原地它就失去了生命和意义,当零件被再次被组装起来,就已经成为标本,而不再是古建筑。
虽然它们组装的很像原来的房子,但本质上它已经不是原来的建筑,只不过是利用一部分旧材料搭建起来的新建筑,而大量补充新材料不可避免。古建筑不仅仅意味着那点材料,更意味着修建它的人工、风霜刻画的痕印、古人安居的历史……这些才是“文物”最核心的价值和意义,现在它们全都消散了,所以它们仅仅是标本。
这些标本仍然可以被人瞻仰,让人们看到在世界某处,存在过像这样的一栋建筑。但作为标本,它们在任何地方组装和展出都没有区别,在新加坡、在纽约、在北京,都没有什么不同。可能在海外还更好些,有助于把我们的文化介绍给世界,世界是如此渴望了解它们,而这些,其实是我们不曾珍惜的东西。
假如我们懂得珍惜,它们当初就不会被拆毁,卖给成龙。也幸好是卖给成龙,多年后还有再次被做成标本的机会,否则可能连标本也不复存在。
成龙这人怎么样是另一码事,但在这件事上,他算不上一个文物破坏者,或者是卖国贼,真正的文物破坏者另有其人。
——是谁把整个古城拆毁?是谁在文物的废墟上盖起高楼?是谁用推土机把古建筑中的原住民驱离家园?
我国曾有过数不清的古城,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古建,如果它们完整的保留下来,我们远远不止一个平遥、一个凤凰、一个丽江、一个歙县,几乎每一个城市都曾有过这样一座极具价值的完整古城,它们的面积并不大,但很不幸,位于城市的中心,在几十年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中,统统被无情的拆毁了。
如今旅游热了,“钱景”可观,我们才知道懊悔,才知道古民居破房子里蕴藏的惊人价值,其实这价值本来都在,只是当年梁思成为古城墙痛哭的时候,无人理睬;一些学者为古建奔走的时候,被开发商推倒在一边。北京城作为最大最古老最完整的古城都被破坏殆尽,如今我们只能到偏僻的平遥等地去回味历史。
安徽省政府竟然还想把这些零件请回去,实在太可笑,羊都跑光了,还来玩“亡羊补牢”,有这来回折腾复建假古董的钱,足够保护几百栋幸存在原地的真古董了,想花公款,应该花在正经处。
古建筑被拆散流失引起舆论关注,当然是打了安徽的脸,相关负责人应该出来道歉,但是请不要再画蛇添足乱花钱,好好道个歉,然后把辖内剩余的古建保护好,这是唯一的正经事。
安徽省很可能是因为丢脸才出来摆这个姿态,这代表一部分领导的意思,不代表民众的意思。20年前,若不是当地政府疏于保护,这些古建筑不至于被散卖;20年来,正是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机器轰鸣拆毁了多少古建——他们才是古建筑最凶险的敌人,如今反倒假惺惺的出来迎“古建”回家了,“家”在哪儿?恐怕早已变成商品楼了吧。
连成龙手里的货色都没看过,他们就拍着胸脯承诺最好的人工和最好的地皮了,总之,要大把花钱,来买脸,纳税人可以不同意。
因此我支持成龙把古建零件捐给新加坡大学,至少,他们是真的给公众展览,而不是用来盖会所——国内有多少类似的文物古建,保护着保护着,就保护成了高端俱乐部,这样的伎俩我们见多了。就目前的形势来说,国内仍然是古建筑最危险的地方,一会儿三峡大坝,一会儿城镇化,在疯狂的开发掘金中古建筑命如薄纸。
离去吧!失去才知道珍惜,看看老外如何珍视文化,我们才知道懊悔,也庆幸这件事刺痛了我们,对现在国内残存的其他古建筑,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文/纸上建筑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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