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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出版风波的追思(三)

(2017-04-07 11:20:48)

     

    我在文章开头说,晓风提供的胡风研究新资料,引起了我的追思,因为我对它们并不陌生。

这些“新资料”,其实就是《胡风评论集·后记》的全文。

在新出版的《史料与阐释》中,晓风把《胡风评论集·后记》初稿和印在书上的出版稿(也就是删节稿)做了对照刊登。

我将这两个稿本仔细对校了一遍,将不同之处(大抵是被删去的内容)用红笔一一标出。做完后看着一条条红线,不禁感到震惊:这么多珍贵的史料,这么多有价值的回忆,这么多代表胡风文艺理念的观点,竟然被删除了!实在有些出乎我的意外,毕竟我也是当事人之一!看到这种情况,怎能不感惭愧,不觉汗颜!

当然,仔细推敲一下,当初的删改也并非全无必要。

例如,胡风的初稿里面有这样一段:

1935年5月初,冯雪峰从瓦窑堡被党中央派回了上海,恢复党中央的领导并开展抗日统战工作。他到上海后先去鲁迅家,恰好我也去了。当天离开离开鲁迅家一道坐小车到他住的小旅馆去,他在车上对我说,“从今天起,你是共产党员了。现在入党不容易,这是特准的”。因环境困难,只和他个人取得联系。

我记得,当时我和毛承志讨论过这段话,认为这是一段无法核对的史料,唯一当事人冯雪峰已不在世了。而且,这段话存疑之处很多,因为以前的史料,只显示胡风加入过日共,从未证明他加入过中共。这里讲他入中共“是特准的”,又只能和冯雪峰单线联系,意思是他直属党中央管辖。这样的组织关系,解放前自然不能公开,但是解放以后他和冯雪峰同在中国作协,他为什么不让冯证明他的党员身份?显然不合情理。我们知道胡风因为长期服刑,过去曾有一段时间精神失常,目前的情况也不稳定。前些时我们去他家里看望他时,感觉他反应有些迟钝,话语不多,而思路跳跃,与我们对话有时答非所问。我们担心,在这种状态下胡风会有错误记忆,甚至是幻觉。我们于是建议他删去了。

 

http://s12/bmiddle/001cktspzy7a6O805M77b&690《史料与阐释》封面

 


另有一处,谈到1945年在重庆发表舒芜《论主观》引发的争论,胡风说:

在周恩来副主席召开的第二次座谈会上也表现了这种内情(指一些人借批评《论主观》,从根本上否定“客观主义”文艺倾向的存在,进而试图打到认同“主观战斗精神”的“七月派”。----作者注)。但经过我的解释后,周副主席当场指出了“客观主义”这种文艺倾向是存在的,不过名词容易遭到误解。周副主席还对最积极攻击我的茅盾当面指出,他的《子夜》是严重歪曲了革命者和先进工人的。意思是,那正是一种“客观主义”。这就把借口打消了。当然是暂时打消了。

我也清晰地记得,因为这一段涉及周恩来,我们当时格外谨慎。由于在现有史料中找不到周批评茅盾《子夜》的旁证,加之出版管理部门又有规定,在出版物中不能随意发表中央领导人讲话,所以,这一段也只能要求作者删除。

这样的技术处理,在今天看来,为了避免引起文艺界的误解、甚或无谓的争论,我以为仍然是有必要的。

但是全文删去9000字,显然是一种“过度处理”,大量的内容原本不应动刀。

例如,文中有一大段文字叙述30年代“两个口号论争”的来龙去脉,说是冯雪峰在发展胡风入党后第二天就搬到鲁迅家暂住,他在鲁迅家三楼后房和胡风两人见面。雪峰对胡风说,他认为“国防文学”的口号不妥,想让胡风提一个试试。对此,胡风是这样写的:

我想了一想,提出了“民族解放斗争的人民文学”。他想了一想,说,不如用“民族革命战争”,这是中央早已提出了的口号。我觉得“大众文学”在日本是指类似中国的“鸳鸯蝴蝶派”作品说的,不如不用它。但雪峰说,不要紧,我们已经在正确的意义上用惯了,群众不会误解的。于是在文字上确定了用“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谈过后,我就辞出做他要我做的事去了。鲁迅那时还在睡着,他是要到午饭前才起床的。第二天上午我再去的时候,他(雪峰)告诉我,他和周先生谈过,周先生表示同意,要我写文章反映出去。当天夜里,我写了《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第二天上午我送给了雪峰。第三天上午我再去时,他还给了我,一个字都没有改。说是昨夜他和周先生都看了,周先生表示同意,要我找地方发表。

后面还有很长一段,讲文章发表后引起争论的情况,足有1000多字,发表时都被略去了。现在回想,为什么要删节?可能是因为这里胡风的叙述,和已有的正统说法不一致。大家都读过鲁迅的《答徐懋庸并抗日统一战线问题的信》,知道鲁迅在文中这样说:

我先得说,前者这口号(指“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作者)不是胡风提的,胡风做过一篇文章是事实,但那是我请他做的,他的文章解释得不清楚也是事实。这口号,不是我一个人的“标新立异”,是几个人大家经过一番商议的,茅盾先生就是参加商议的一个。

但是胡风在这篇《后记》里的回忆,只说“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作为口号,是他和冯雪峰两人商量的结果,鲁迅不过是对他们两人的结论“表示同意”,而茅盾根本没有参加讨论。这样说来,鲁迅和胡风两人,对同一件事叙述出入很大。我们当初,想必是把鲁迅的说法,当作文学史的定论,所以建议胡风略去自己的这一段回忆。这当然是武断的、简单化的做法,是对史料做僵化处理,极不妥当。其实在我现在来看,胡风回忆两个口号论争,这样独家的、第一手的记录,对于我们编辑来说,本应该如获至宝才对。

换一个角度,细细想来,在这里胡风的回忆和鲁迅的说明其实也未必矛盾。鲁迅说“几个人经过一番商议”,完全可能在胡风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也可能是在三天时间里分头进行的,那几个人中就可能有茅盾。至于鲁迅说那口号“不是胡风提的”,极有可能是出于保护胡风的心理,因为有关口号的争论起来以后,反对派的矛头是对着胡风的,鲁迅在此把责任揽过来,是要为胡风解围。而且,这篇答徐懋庸的信,大家都知道是冯雪峰为鲁迅代笔的,从后来公布的手稿来看,此文应该算是冯雪峰和鲁迅的合作。雪峰在文章中强调鲁迅对于“民族革命战争的大众文学”口号中的作用,也有为自己和胡风壮胆助威的意思,这很合乎情理。所以,如果当初能做这样的理解,胡风这些文字在发表时就应该能够保留。可惜,我们当初的思考太肤浅了。

被删节较多的文字还有胡风为路翎的辩护。两个版本比较,初稿在此处要多出1000-2000字。胡风着力写路翎是自有道理的。因为路翎是被胡风视为天才的、达到“国际水平”的作家,也是“七月派”的代表性作家。胡风在他身上所寄托的期望甚高。40年代,他的代表作《财主的儿女们》出版时,胡风为之作序,称这部书的出版是“中国新文学史的重大事件”。的确,在我和一些中国文学研究者看来,若以文学成就论,路翎在现代作家中,应居于屈指可数之列,然而他却不仅总是被低估和轻视,而且其创作之路也一直坎坎坷坷,极不顺畅,这恐怕是与他“胡风派”的身份有关。他1955年被作为“胡风反革命集团”骨干被捕入狱,不幸在狱中患上精神分裂症,自此就算从文坛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虽获平反,也未能再重新从事小说和戏剧创作,殊为可惜。

胡风在1984年写评论集后记,谈及夭折的天才路翎,可以想见他内心的愤懑和感伤。在讲述话剧创作时,他一口气介绍了路翎从抗战期间一直到抗美援朝时期的所写的话剧,列举了五六个路翎创作的剧本,它们不是遭到压制、批判,就是索性被封杀,禁演,“有权势者”这样做,依据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胡风在此极力激烈抨击文艺界某些人对路翎的不公正甚至是蛮不讲理。这种表述,当然可以理解为胡风借此发泄心中的怨气,或许当初,我们就是从避免情绪化表达的角度,说服胡风隐去了这些内容。但是,今天看来,这些事例反映了特定时代文艺界的真实状况,史料价值很高,也颇能说明一些问题。

例如,文中说路翎解放初期写了一个剧本,题为《英雄母亲》,这是一个反映上海的工人保护自己的工厂不受国民党的报复性轰炸,努力恢复生产的故事。按理说是一个正面歌颂新中国的题材。但是作品中写了一个母亲,她的独子在国民党的轰炸下牺牲了,这就惹来了麻烦:

剧本写这个母亲工人解放前就被吸收入党,解放后被培养成工人群众领袖,领导着对敌斗争。独子牺牲后,她忍受肉体几乎不能忍受的悲痛,但依然在党的关心下再站起来,继续前进。(剧本)交呈上去以后,又不过成了一个整风对象。理由之一是,解放后不应该还有人牺牲。理由之二是,死了个把儿子还悲痛,这个母亲是不够入党的五个条件的。原来如此!

这个事例让人看到,政治对文艺横加干涉,可以搞得多么荒唐!已经到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程度。在这样的环境下,路翎这样的作家哪怕是天才,还能有生存空间吗?这一切并非发生在“文革”中,而是发生在解放初期。胡风所讲路翎的遭遇,有一系列的辛酸故事,有说不尽的委屈和伤痛,这些史料真应当很好地保存下来,因为它们正好可以引起我们反思:极左思潮的文艺观,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害人至深。

胡风是一位正直敢言的批评家,他对作家作品的缺点常有深刻洞察,而在剖析时大胆讲真话,不留情面。他在文艺界人缘不好,恐怕与他的文艺批评常常得罪人也有关系。在这篇《后记》中,他保持了自己的一贯风格,照样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大家都知道胡风提倡“主观战斗精神”,最反对“客观主义”。他过去曾批评张天翼的小说,在写到土豪活埋一个农民的时候,用“像蚯蚓一样扭动”来形容那个受害农民临死的情状,这是一种客观到无法让人忍受的冷情态度。对此胡风强调说:“冷情就一定虚伪!”在本文中,他认为张天翼后来的创作态度“依然故我”,没有一点改变,仍然是鲁迅当年讲的“失于油滑。”我在将两个版本对照时,发现正式出版稿中,胡风这些评语被隐去,大概是我们当时担心有损张天翼形象吧。其实这是大可不必的。

关于田间这位“擂鼓的诗人”,胡风过去对他的短小叙事诗和政治鼓动诗曾热情介绍,但是后来,他发现这位诗人为了响应“组织上”提倡民族形式的号召,勉强采用自己不熟悉不擅长的五言诗形式,所创作的作品便乏味得无法卒读。本文中,他继续对这种现象提出批评,并后悔自己当初没有能把问题讲透彻,使田间能够理性地认识自己创作中的问题,避免“害上难治的贫血症”,避免使他的创作“发展到那样使人看了难过的程度”。这最后的两句话,在出版稿上也不见了,可能是为了避免刺激当时还健在的田间吧?

胡风自入狱后,与社会隔离多年,是很少看电影的。复出后,正赶上电影《大河奔流》上演,他便前往观看。在本文中,他谈到如下观感:

它在制作时就做了宣传,花了相当量的人力和财力,拍成了上下两集。我在成都时看了它的上集,那些巨大场面和匠心设计的情节(例如恋爱),不能引起我的感动。新闻上提到,下集里有周总理出场。看到下集放映广告的第二天,我去买票时扑了空。回答是,放映的第三场,只卖出一张票,只好停止放映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无论技术怎样高,怎样长于匠心运用,但如果脱离了以致内容上违背了现实主义的基本要求(真实性),也是非失败不可的。

这里原稿上有一大段论述,在出版稿上付之阙如。我面对这两个不同的版本,百思不得其解。当初,这样的内容为什么要删掉?我现在觉得,胡风对于作家作品的尖锐批评,不仅显示其个性,而且恰恰是他作为批评家的风骨所在。如今,我们的文坛上盛行一团和气的文艺批评,只见说好,不见说坏,充斥着庸俗的吹捧,却不见对不良现象的抨击,所缺少的不正是胡风先生这种不留情面的、真诚的批评精神吗?

原稿上一行行,一句句被略去的文字很多,在此不可能一一枚举。总之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当初的处理过于拘泥,过于保守,过于严苛。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编辑思想不够解放,甚或是在某些问题上头脑有偏见所致,同时,也和胡风当时未完全平反,发表他的文章,编辑部格外谨慎有关。当然,《后记》中有些观点和叙述稍嫌“敏感”,也是需要“处理”一下的,但这是完全可以用个别文字的调整来解决,根本用不着大动干戈,以删去9000字为代价。

面对这个结果,我非常尴尬。虽然我并非此事的决策人,但毕竟是全过程的参与者,我感到应该向胡风先生及其家属道一个歉。于是我给晓风发了一个手机短信,跟她说了声“对不起”。

 

http://s2/bmiddle/001cktspzy7a6ObnF3Hc1&690我和张晓风在中国作协第九次代表大会上

 


晓风很快回复了短信,说:

当年副总编来向老人传达上面的指示,要他修改,他遵从“党”的指示,照办了。责任当然不能由你们小编来承担。这都是历史。

的确,这就是我们共同经历的历史。

我真希望,这样的历史永远过去了,真希望将来的人们不再为自己也曾经历这样的历史而遗憾,而愧疚。

                                                                                                                       草稿于2017年1月3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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