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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1996年,我奉调到香港三联书店任职。我走以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李敖的合作也便结束。后来,李敖的全部作品都被转移到友谊出版公司,他们出版了《李敖大全集》。
不过我个人和李敖的交往还在继续。到香港后,我发现当地图书市场上台湾出版物畅行无阻,可是李敖的书却很少有售。一问才知,是供货跟不上,以前卖过的书都断市了。于是我和李敖联系,想出几本他著作的香港版。当然,首先想到的,还是他讨论传统文化的杂文集《传统下的独白》和《独白下的传统》。
李敖很高兴,我寄上合约,他一字不改,签字掷还了。于是我用精美的装帧和设计,精良的印制,很快在香港推出这两本书。
香港地域狭小,人口只有中国内地的1/200,在这里出书,销量十分有限。为了扩大市场,我们委托台湾商务印书馆在台湾代理我们做图书发行。
有一天,我忽然接到台湾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的电话。她厉声质问我,你们这一批发货的图书中,是不是有两本李敖的书?
我回答,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她说,李敖的书有台湾版本,你们的香港版不能在台湾发行。
我说,这事情我问过李敖,他同意我们在台湾销售。
总经理问,你有文字凭据吗?
这一下我愣住了。的确是个疏忽,我没有把这一条写在合同里。但是我立刻对她说,我可以马上请李敖写授权书给我。
总经理迟疑了一下说,算了吧,我把他的书全部退还给你,你也不必找他授权了。李敖这个人,我们不沾他的边,不惹他的麻烦。万一他骂起人来,我们受不了。所以我们从来不卖他的书,不光是你们三联出的,别人出的,我们也不卖。
我没想到李敖在她眼里竟是这样的青面獠牙,令人避之唯恐不及,这真让我哭笑不得。
据我所知,李敖与商务印书馆的缘分不浅。他幼时在北京上小学,对他影响最大的一套书,就是商务老板王云五主编的500本一套带插图的《小学生文库》。到台湾以后,因为才华出众,他中学时代曾接受过王云五赠送的亲笔题词。60年代,他声名鹊起之时,恰逢王云五在台湾重新执掌商务印书馆。王极为欣赏李敖才华,曾有意将其罗致门下,但最终恐其锋芒太露,“不敢用他”。然而李敖并不领这份情。他一辈子和国民党作对,骂国民党就是他的当行本色。因为王云五曾为国民政府高官,所以李敖若是抓住把柄对台湾商务印书馆发难,是绝不会口下留情的。我猜想那位总经理担心的正是这一点。
由于香港版本在台湾不能卖,所以我也没有必要继续在香港出版李敖的书了。于是我与他的合作暂时中止。
转眼到了2003年。这年11月,我到台北出差,顺便到府上拜访李敖。这是我与他交往十多年后第一次与他会面。
得见真容,我发现他并不是人们议论中的那般凶神恶煞。他是一个亲切而有趣的人,爱说爱动,活力四射,甚至还带着几分孩子气。他个性开朗,聪明异常,思维敏捷,幽默风趣,还很爱开玩笑。我们在一起,无论谈论什么,在他嘴里都能找到笑料,于是谈话气氛总是热烈而欢快。
李敖带我参观他的书房。书房很大,足有一两百平方米,除了中间有几张桌子、沙发和成排的文件柜以外,四周都是书架。李敖是藏书家,收藏了许多珍贵版本图书,从宋元线装书到民国珍本,无所不有。他夸口说自己的图书收藏在台北无人能敌。此言我不能确证,但是后来我在北京重新组建生活书店,他闻知此事,立即就找出一本1935年版的《生活书店图书总目》赠我,告诉我,“这本书和我年龄一样大”。我知这是极珍贵的民国版本,存世不多,国内难寻,连北京三联注重收藏自己历史上的珍稀版本的“韬奋图书馆”也不存此书。此举让我见识了他藏书之博。
他打开文件柜,顺手拿出很多文件夹给我看。里面收藏着五花八门的东西,从胡适的信到陈水扁的签字都有。我早知他是资料大王。学术研究用得着的资料,无论文件、档案、书信、手稿,他都分门别类收集。他打官司时总能拿出别人意想不到的证据,在法庭上一招致对手于死命,就得益于他平时的资料积累。
我曾亲耳听远景出版社总经理沈登恩先生讲过一个故事。七十年代末,李敖出狱后,沈登恩主动与李敖联系,想出版他的著作,助其“复出”。头两次,李敖闭门不见,到沈三顾茅庐时,他才开门迎客。此时李敖找出一封信,令沈大惊失色:原来这是十几年前沈作为中学生时给李敖写的表达崇拜的信,那时沈是李的粉丝。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写这样一封平常书信,居然被李敖收藏十数载,由此你便可以掂出这位资料大王的分量了。
我环顾他的书房,发现他将四五张写字台摆放在一起,便问,你要这么多桌子何用?他说,这是他的写作平台。他写书,总要查阅各类资料。他便把不同类型的资料分别摊开在不同的桌面上,写作时,需要查哪类资料,就坐到哪张桌子前,“只换桌子不换人”,他笑说这样可以提高效率。
李敖的书房干净整洁,甚至可以说是一尘不染。我听说他是有洁癖的,见不得室内脏乱。但是他不雇佣人,不用秘书,读书、研究、写作之余,他所有的事情都自己做,从整理庞杂的资料归档保存,到几十万本藏书分类保管,一直到打扫卫生做清洁,都独力完成。我真不知他怎么会有这么旺盛的精力。
我们坐下谈天,当然还是从出版他的书谈起。他递给我一本新近出版的长篇小说《上山,上山,爱》,这是他写台湾“革命者”爱情的作品,内中有他自己恋爱经历的影子。我在香港早看到这本书,因为其中有大量两性关系的描写,我知此书在大陆难以出版。但李敖不甘心,他说自己的书并非黄色。他翻开扉页给我看,只见那上面写着:“清者阅之以成圣,浊者见之以为淫”,想来是要表达清者自清之意。他希望我帮忙将此书推荐给人民文学出版社。我当场答应下来,但后来我尝试做了,并不成功,因为要删减的内容太多,我和出版社都担心无法征得李敖的同意。
那天谈的最多的还是我和他的合作。他问我香港三联的书为什么在台湾买不到?我说我们的书在台湾因为代理发行不利,销量很小。他问,那你们为何不在台湾开一间出版社?我说其实很想,但做不到,因为我们香港三联是中资企业,中资在台湾被视为“陆资”(即大陆资金),那是绝对不被准许进入台湾投资的。
李敖听了我的苦衷,立刻拍胸脯,豪爽劲儿上来了。他说,“别管他,这事我帮你解决。你投资三百万到五百万到我这里,聘请我担任三联书店(台湾)有限公司总经理,我雇几个人帮你们打理图书出版。我倒想看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给你当这个总经理,你在台湾一下就站住了,而且名声就打响了。你信不信?他们肯定奈何不了我。”
他眉飞色舞地说,“谁敢来查我的资金来源?谁敢来告我?现在整个台湾,都没有人敢跟我辩论,更没有人敢跟我打官司。我在台湾,专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比如,台湾只有我敢谈‘一国两制’,别人一谈就被说是中共同路人,都怕了,可是我讲就没有事。所以,你和我合作,可以无忧。”
这话我信。我从台湾商务总经理对他的态度,已经可以窥出一斑。后来我读到的李敖传记,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传记里说的就是上面提到的小说《上山,上山,爱》,出版后登上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台北也有“扫黄打非”,依据的是《租售出版品自治条例》。审查此书时,一位市议员复印了此书的几段色情描写,遮住书名,拿给市政府新闻处长看,询问这是否色情淫秽之书?处长答曰“当然”。继而市议员亮出底牌,说这是李敖写的。处长顿时慌乱无措,连忙改口说:“你可不要害我,我从没有说过李敖的书色情。”由此,人们领教了李敖的“淫威”。
话虽这么说,但是要实现在台湾投资则难乎其难,而且中资的调用,绝非我能做主。所以此事只是说说而已,最终并未实施。
原载香港《橙新闻》和《长江文艺》2016年5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