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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第五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012-09-14 23:57:49)
标签:

杂谈

分类: 文件通知

 晋江市第五十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晋江市教育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晋江市英林中学

二、竞赛日期、地点: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英林中学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1.完中高中和职业中学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栏距8.9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

2.完中高中和职业中学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5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3.完中初中和职业中学初中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7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4.完中初中和职业中学初中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5.初级中学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7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6.初级中学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7.小学组:(男、女子组)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kg)、垒球(周长25.5厘米)

四、参加单位

1.完中校、职业中学(22校)

晋江一中  养正中学  季延中学  侨声中学  南侨中学

毓英中学  英林中学  民族中学  首峰中学  平山中学

晋江二中  永和中学  磁灶中学  内坑中学  晋江职校

华侨职校  安海职校  晋兴职校(晋江五中)  灵水中学

子江中学  紫峰中学  中远学校

2.初级中学(33校)

南区中学  晋江侨中  远华中学  池店中学  江滨中学

紫帽中学  尚志中学  梅溪中学  陶英中学  西滨中学

高登中学  罗山中学  新侨中学  紫华中学  三民中学

丰光中学  安海中学 慎中实验学校 松熹中学 潘径中学

金山中学  南岳中学  东石中学  英墩中学  南峰中学

阳溪中学  龙侨中学  云峰中学  南湾中学  石圳侨中

锦东华侨学校  深沪中学  季延初级中学

3.小学组(25个单位)

各镇(街道)教委(育)办  实验小学  第二实验小学

安海中心小学  特殊教育学校(特邀)  第三实验小学

第五实验小学  海滨小学

五、参加办法

1.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复读生不得参赛;寄读生可回原籍参赛)。

2.运动员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而且都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代表队报到时需缴交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

3.凡是完中校、职业中学代表队的高中部(含本校附设职高、职专)的学生参加完中、职业高中组比赛;完中校初中部和职业中学的初中部的学生参加完中初中组比赛;不得越组参赛;初级中学的学生参加初级中学组比赛;小学的学生参加小学组比赛。

4.向市级以上输送的运动员(学籍关系还在本校),均可回原校参报该组别比赛。

5.如有发现越组参赛的运动员、冒名顶替或使用校外青少年儿童参赛者,除取消个人名次,得分无效外,同时取消该单位(校)该组别团体总分获奖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校)二年内所有评先评优的资格。

6.参加人数规定:

组 

参赛人数

教练员

领 队

1

完中、职业高中组

6

5

1

完中初中和职业中学初中组

6

5

1

初级中学组

6

5

1

小 学 组

5

5

2

7.运动员运动号码规定(各代表队自备规格25厘米×20厘米号码布,字高最小应12厘米)每位运动员备用同一号码的两块号码布,填写报名表时运动员号码先初中后高中,先男后女。接力队员上衣颜色要一致。

完中组各校运动号码安排:

晋江一中001—022            养正中学023—044

季延中学045—055            侨声中学067—088

南侨中学089—110            毓英中学 111—132

英林中学133—154            民族中学155—176

首峰中学177—198            平山中学199—220

晋江二中221—242            磁灶中学243—264

永和中学265—286            内坑中学287—308

晋江职校309—319            华侨职校331—341

安海职校353—363     晋兴职校(晋江五中)375-396

灵水中学397—418            子江中学419—440

紫峰中学441—462             中远学校463--484

初级中学组各校运动员号码安排:

南区中学1001—1011           晋江侨中1012—1022

远华中学1023—1033           池店中学1034—1044

江滨中学1045—1055           紫帽中学1056—1066

尚志中学1067—1077           梅溪中学1078—1088

陶英中学1089—1099           西滨中学1100—1110

高登中学1111—1121           罗山中学1133—1143

新侨中学1144—1154           紫华中学1155—1165

三民中学1166—1176           丰光中学1177—1187

安海中学1188—1198       慎中实验学校1199—1209

松熹中学1210—1220           潘径中学1221—1231

金山中学1232—1242           南岳中学1243—1253

东石中学1254—1264           英墩中学1265—1275

南峰中学1276—1286           阳溪中学1287—1297

龙侨中学1298—1308           云峰中学1309—1319

南湾中学1320—1330           石圳侨中1331—1341

锦东华侨学校1342—1352       深沪中学1353—1363

季延初级中学1364--1374

小学组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安排:

晋江实验小学2001—2010   第二实验小学2011—2020

安海中心小学2021—2030     青阳教育办2031—2040

梅岭教育办2041—2050      西园教育办 2051—2060

陈埭教委办2061—2070       池店教委办2071—2080

紫帽教委办2081—2090       内坑教委办2091—2100

磁灶教委办2101—2110       罗山教育办2111—2120

灵源教育办2121—2130       新塘教育办2131—2140

安海教委办2141—2150       东石教委办2151—2160

永和教委办2161—2170       英林教委办2171—2180

金井教委办2181—2190       深沪教委办2191—2200

龙湖教委办2201—2210     特殊教育学校2211—2220

第三实验小学2221—2230    第五实验小学2231-2240

海滨小学2241-2250

六、竞赛及录取计分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批的最新田径规则。

2.每人限报二项(接力除外),每单位每项限报三人。

3.每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按18、14、12、10、8、6、4、2计分;单项参赛人数不足八名(含八名),录取名次减一;单项参赛人数不足二人者,该项目不举行比赛,但参加该项运动员可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向大会申请参加另一项目的比赛,属径赛者,组次、道次由大会编排组安排,属田赛者列后参赛。

4.每破一项晋江市中小学生田径记录者加10分;单项成绩达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者(按2005年标准执行),高中加15分,初中加30分;单项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高中加5分,初中加10分,小学加20分;单项成绩达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小学加5分;但等级运动员不得重复加分(只加最高一次)。

5.输送运动员采用双计分办法。即输送运动员(体校、基地校及上级训练单位)获得的参赛分及等级分计入同时代表队及输送学校总分(不含接力赛得分)。本办法只适应于小学组。各输送校应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填报输送运动员名单(资格以市文体新局报备情况),否则作为弃权论。

6.按组别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者,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7.大会设16个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

8.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八名的教练员分别给予“优秀运动队指导教师奖”(按各组别实际分配教练员的人数,报名时必须填报,否则按弃权论)。

七、报名方法及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本届运动会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jjpszx.com.cn:88/(9月20日开通),请各参赛学校届时访问该网址报名。

2.网上报名要求:

(1)要求上传运动员免冠正面一寸红色背景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大小1M--5M),否则无法进行网络报名。

(2)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写清楚运动员的学号,在备注栏里注明年级、班;小学在备注栏里注明所在学校(小学)、年级、班。

(3)网上报名时要求反复核对运动员照片、参赛项目等信息是否正确再提交,提交后可再修改,至报名截止时间就无法再修改。

3.在进行了网络报名时遇到疑惑,可加入QQ群(中学89236667,小学80836698,申请时请注明学校与联系人)进行咨询。

4.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4日前。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1.运动员资格审查材料:中学组各校需交入学招生志愿表原件(高中的中招志愿表或会考证,初中的初招志愿表,贴有免冠照片,盖有市教育局招生办印章);小学组各单位(校)需交在学学籍原件(贴有免冠照片,盖所在学校及教委[育]办公章)。

2.运动员资格审查时间:10月17日至23日

3.运动员资格公示:

(1)公示时间:报名截止后一周。公示其间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欢迎来电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2)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3)接待科室:晋江市教育局宣传德育科

(4)受理电话:85660297

4.市教育局将逐一核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运动员参赛证大会统一制作。

(三)代表队简介:各代表队撰写电子文稿的简介一份,字数200字以内,报名时发送至邮箱(jjdyk@126.com)。(开幕式用)

八、报到时间、地点

1.正副裁判长、径赛裁判长、田赛裁判长、终点裁判长、计时长、发令员、检查长、跳部裁判长、掷部裁判长、编排组10月30日上午报到。裁判员、场服务员10月30日下午3:00前报到,3:30裁判员培训;10月31日上午裁判员实习。

2.各代表队10月31日上午报到,9:3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3.10月31日下午1:30开幕式并进行比赛。

4.地点:英林中学

九、经 

1.各代表队的运动员、领队、教练员,每人每天需交基本伙食费25元。

2.各代表队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3.超编人员费用一切自理。

4.各代表队自带代表队旗一面(含旗杆)、棉被、草席及主要日用品,膳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十、竞赛组

组长:朱民强          副组长:施毓箴

成员洪民族  刘文学  陈小兵

十一、裁判组

1.本届田径运动会聘请庄占能同志担任总裁判长,施少兰同志、李天送同志、李利林同志、许建筑同志、苏成钢同志、邓武同志、承办单位体育组长担任副裁判长。

2.裁判员由大会统一抽调。

十二、资格审查组

组长:姚荣祖  陈英煌

副组长:施世杰(中学组) 蔡金禄(小学组)杨志庆(职业组)

成员:中教科、初幼教科、职社科全体人员。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组

本届田径运动会聘请陈英煌同志担任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组组长,成员由各工作组组长担任。

十四、仲裁委员会

本届田径运动会聘请蔡美玲同志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李友民同志、粘忠彬同志、蔡长生同志、姚自强、黄孔融、庄占能同志。

十五、其他事项

1.各中学、市直小学代表队的领队必须由学校分管学校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各镇(街道)教委(育)办代表队的领队由教委(育)办一名领导担任,各代表队的领队必须参加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开幕式的入场式及闭幕式;否则,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领队、教练员、运动员的服装要规范统一。

2.为确保运动会的组织安全工作,运动会期间各校(单位)每天必须安排一名领导带队值班,具体日程安排运动会举行前送交教育局执法检查科。

3.大会组委会邀请各中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市直学校、教委(育)办一名主要领导到现场观摩运动会开幕式。

十六、本规程如有不妥之处大会有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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