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54321方案是怎样的?
(2021-07-07 14:06:56)
标签:
众筹股权众筹众筹风险众筹方案互联网金融 |
分类: 网海采撷 |
股权众筹54321方案是怎样的?
央行金融研究所的研究成果“股权众筹54321方案”,旨在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培养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结构,股权众筹作为多层次的市场补充,对控制整个市场的杠杆率是有帮助的。
“5”:就是指将股权众筹打造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旨在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目前主板服务于大型、中型企业;中小板和创业板服务于创新型企业;新三板服务于各类高科技企业,即成为未来中国的纳斯达克;四板市场即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新五板就是众筹平台。
“4”:则指按照公募、小公募、大私募、私募四个层次来划分股权众筹的投资者。“目前国内有个误区,一提到股权众筹,就说是私募众筹还是公募众筹,其实都不完全是。我们建议根据投资者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对其层次进行合理划分。众筹风险仍然很大,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承受的,不能拿养老金去投资,应该设立“众筹合格投资者”的概念。
“3”:是指根据融资规模,可以将众筹平台分为种子众筹、天使众筹和成长众筹三个层次,不同层次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以降低融资者信息披露成本和入市门槛。种子众筹风险非常大,需要机构投资者介入;天使众筹应以机构投资为主,遵循领投+跟投模式;成长众筹应该是中国主要推广的模式。
“2”:是指两条股权众筹平台应当遵守的底线,即不设资金池和不提供担保。在行业发展初期就应当有行业自律,即不设资金池,平台不碰钱,这样就不会有道德风险,即使出了问题也不用跑路,建议平台由第三方支付进行资金托管。同时,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一旦担保了将来会有隐性兑付。
“1”:就是指一条红线,即股权众筹平台不要突破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所规定的200人的众筹人数上限。
资料来源:2015年5月学术报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互联网金融相关问题》
方案作者:姚余栋,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成员、清华大学财税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法博士生导师。
-----------------------------------------
何光友律师,1995年转行专职律师至今
疑难诉讼、风险管理、法律顾问、私人律师
侧重于民事、商事法律实务操作
服务手机:151 9819 4255
微信公众号:绿叶儿荷(lawyerhgy)
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wyerh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