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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合一”的利弊得失

(2013-11-18 20:41:00)
“三房合一”,即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合并为公租房。2013年3月,在全国“两会”开幕后不久,河南省郑州市宣布实施。同时,河南全省将在2014年底全部取消经适房。而此前,已有江西等多个省市决定或酝酿停止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
  为什么经适房和限价房在实施过程中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并受到各方的诟病呢?其中根本的原因在于,经适房政策本身存在重大缺陷。第一、政策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从经适房中收取土地出让金,这让依赖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失去积极性;第二、由于经适房与同地段的商品房存在巨大的差价,不可避免地产生巨大的寻租空间,资格认定难以操作,导致腐败滋生;第三、尽管价格较商品房为低,经适房的建设无法满足大量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由此产生了政策调整动力。
  将经适房和限价房并为公租房,有几个好处:一是可以在现有的收入结构下,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做到“居者有其所”;二是便于统一规划和管理,防止腐败的蔓延;三是给政府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如通过债券和信托方式融资,以房租和若干年(如十年)后的销售收入,作为还本付息的方式,可以保证政府在不做大量投入的情况下,获得优质资产的所有权和现金流收入。
  如果将要素投入和管理进一步分拆给各个单位,如有保留人才需求的公司、学校、科研单位.....,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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