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事件越演越烈,简单来说就是,网络上不久前开始传播一些“不-雅”的照片,男主角是一个名叫陈-冠-希的艺人,女主角包括张-柏-芝、钟-欣-桐在内,已经超过14人以上,据说照片总数超过1300张。还有哪些名头更响的艺人会牵涉进来,尚不清楚。照片的内容当然涉及性,否则也不会引起广泛关注,据说还有三个人的“性游戏”,所以热闹非凡。从开始娱乐圈人士纷纷说话,粉丝纷纷议论,当事人表现各异,到目前一些性学专家、媒体专家、法律专家开始评论,这一事件远没有结束的架势。春节期间,我读了一点闲书,没多关心这些烂事,这几日看了一些专家的点评,忍不住要说几句。
“艳-照-门”事件的源头,目前并不清楚。一般的说法是陈-冠-希的个人电脑坏了,找朋友修电脑,结果电脑里的个人资料泄露。也有说是黑客入侵,也有说是经纪公司故意的炒作。香港警方已经介入,也许会真相大白,也许只是不了了之。这些都拦不住人们进一步的猜想。例如:在这些“不-雅-照片”的背后,当初有没有金钱交易?当初是否都是自愿的?目前已有传言,有人愿意出700万买下还未公布的照片,这种传言让形形色色的猜测更加浮想联翩。总之,这一事件还将延续下去。
有人说男当事人应该道歉,因为他毁了很多女明星的一生;有的女当事人已经道歉,说什么当初“很-傻-很-天真”,一点创意都没有,道歉也套用“很-黄-很-暴-力”的句式。其实,道不道歉对于很多人毫无意义,我们只有一种态度:鄙视。对于演艺圈难以改变的堕落趋势,抱持坚定的轻蔑和鄙视。
有人拿耶-稣的故事说事,《圣-经》里记载说,当人们要惩罚一个“淫妇”的时候,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就可以惩罚她。于是没人能惩罚她了。这位专家的意思大概是说,世界上除了孩子,没一个干净的,所以谁也没资格谴责他们。如果耶-稣出现在我们身边,我们可以接受耶-稣的办法。但是,耶-稣从来也不现身,因此,专家也不要冒充耶-稣,拿这种只有耶-稣才有资格说的话来吓唬我们。法官也会偷东西,法律就不能判处盗窃罪了?因此,这种话在凡人的世界里无效。况且,这个社会还确实有很多孩子。
据说在香港,已经有无数的未成年人看过这些照片,于是,又有专家说,让未成年人看看,没什么了不起,说这是一个进步。但是,这个专家举例说宋朝、清朝(当然还有罗密欧、朱丽叶)16岁以前都可以结婚了,这样的举例说明,不知道到底算进步还是算退步,反正一片混乱。说这是像西方一样的观念解放,但是,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概念,也是西方文化的结果,真的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吗?
还有的专家说这一事件说明网民的心态有问题,有点“窥-隐-癖”的意思。这位性学专家还说,中国人终身性-伴-侣的数量是全世界倒数第二。言下之意,是否应该借此机会,赶超世界性-伴侣数量先进水平,最好来一个性-伴-侣数量“大-跃-进”?……
谴责也好,无所谓也好,辩护也好,其实牵涉到一个法律问题,即所谓“隐私权”的问题。按照“隐私权”的法律概念,某男某女自愿发生性关系,自愿摄影、摄像留念,谁也管不着。法律该管的是哪些传播“不-雅-照片”的人。这种说法有法律撑腰,真的让人哑口无言。但是,大家总是觉得不太对,但是,到底哪里不对劲呢?
大家都应该记得当事人中的一位,当初被人偷拍了换胸罩的照片,哭得要死要活,那时候还有一群艺人站出来声讨无良媒体的无耻行为。结果被人怀疑是炒作。还有一位当事人原先说过“反对婚前性关系”,主张婚前保持贞洁,结果让“不-雅-照片”打了自己的耳光。这些例子只是说明,娱乐明星们常常以假象来赚钱。我不认为公开这些照片的人有多高尚,不认为他们是为了纯洁社会。那些公布照片的人,只是想用真相来赚钱。从道理上说,没什么不对,关键就在于赚钱的人是谁。谴责哪些公布照片的人,其实只是打“不-雅-照片”的版权官司而已。因为有法律保护她们的版权,所以可以动用警察。
如果那些明星们或者她们背后的经纪公司,让她们为了“艺术”而献身,只要能保证钱赚进自己的口袋,什么“艳照门”、“不雅照片”,统统不在话下!故意策划几个露-点、露-底、露-毛也很正常。14个性-伴侣怎么啦,140个都无所谓。所以,我们看到,主张宽容、原谅的第一类人,是当事人自己,因为她们还要靠包装的假象赚钱。真相出现,自己没赚到钱,只当是吃了一个亏。花点钱掩盖真相,是为了保证将来能够继续用假象把钱赚进自己的口袋。700万掩盖真相不算多,因为,他们制造的假象绝对赚得更多。实在掩盖不住真相了,道个歉,也还是为了继续维持靠假象赚钱的“演艺生命”。
将“艳-照-门”事件视为进步、不必大惊小怪的第二类人,大约都是靠娱乐为生的人,他们不想让这个“艳-照-门”事件砸了自己的饭碗。如果“艳-照-门”揭示的真相也能赚钱,这种“非法”得利,等于是杀鸡取卵,把明星一次性消费掉,从而把“艳-照-门”事件的当事人都变成垃圾。虽然这些寄生于明星和演艺圈的的人也还能赚钱,但是,他们担心这一事件将导致演艺圈未来的普遍垃圾化。如果演艺圈的垃圾化成为公开的事实,靠垃圾赚钱,毕竟不如现在把垃圾当精品来得光荣。
为“艳-照-门”事件用法律或观念解放来站脚助威的第三类人,大约是为自己考虑较多的人。他们或者用这一事件来印证自己的学术理论,或者为自己的生活原则辩护。总之,只要这个事件不被普遍谴责,他们自己就能抬头挺胸。
但是,老百姓,或者大众,或者专家所称的广大“网民”,总是不依不饶,总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即便说不过专家的狡辩,还是觉得不对劲。最简单的判断就是,这样的事情不该成为社会的榜样,不该不受到谴责。即使法律不管,大众的心里还是不舒服。但是,大众如何面对那些专家振振有辞的言论?
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有一种叫做道德的东西。但是,现在好像一说道德,自己就先理亏了。现代社会以解放、进步等冠冕堂皇的言辞,一次次挑战人类古老的道德。道德或者被描绘成落后、野蛮,或者被描述成伪善、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等等。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道德一次次处于失败的地位,道德的阵地越来越小。虽然传统的道德在某些内容上确实有反思的必要,但是,不管现代化如何扩张,人们内心的道德感依然还是存在。文明的未来也不可能彻底消灭道德。面对“艳-照-门”事件,哪怕只要还有一点点道德感残留,人们就很容易判断说:这个事情是不道德的。尤其当这些当事人都是对社会有影响力的明星的时候,这种不道德就变得更加刺眼。
确实,从法律上说,一句“明星也是人”,就可以让人哑口无言。但是,在法律之外,只要道德感还在,我们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鄙视。鄙视“艳-照-门”的当事人。鄙视为“艳-照-门”辩护的人。
当事人之一张-柏-芝刚做了母亲,据说因为这一事件,婚姻也开始出现危机。有人呼吁放过她,放过一个母亲,放过一个孩子。其实没有人要同张-柏-芝过不去,至少在我自己,不想对张-柏-芝做任何评论。然而,道德是一种顽强的东西,道德存在于人心,道德同样存在于张-柏-芝夫妇自己的内心,今后也绝对将存在于张-柏-芝孩子的内心。我们什么都不需要说,看他们自己如何面对不会泯灭的道德。
写完这篇文章,又看到一个报道。华裔女明星白-灵(经常恨不得全脱光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人)因盗窃价值16美元的东西,被美国警方拘留。她的解释是:为了体验小偷的生活。是不是又该有人说要宽容、原谅?除了彻底的鄙视,面对这样的娱乐明星,这样的演艺圈,我们还能怎样?演艺圈里商业化横行霸道,即将成为制造社会混乱的源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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