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说最近明星的倒霉指数,刘德华似乎应该排第一。
前一阵有王菲粉丝扬言,“如果王菲不复出,就要自杀”,疯狂程度是比较严重,但还没有死人。再前一阵,周杰伦的一个男粉丝在演唱会现场吞安眠药做自杀秀,被救活了,死人的事情也没有发生。
刘德华的倒霉在于,死人的事情真的发生了。虽然死的不是粉丝本人,而是粉丝爸爸,但是,刘德华终归是与死人挂上了钩。这个倒霉蛋最近又有麻烦了。5月16日,广州街头一名23岁的男青年打出了一个写有“刘德华,见见我吧”大字的牌子,旁边还有一封给刘德华的公开信,声称他是全世界唯一了解刘德华的人,但是没有钱,无法见到刘德华。他还发誓说,如果见不到刘德华,“决不为人处事”。其疯狂的劲头与一年前的杨丽娟已有一拼。这个男青年还说,他从14岁就开始崇拜刘德华,为了刘德华,他与家人反目,离开老家四川到处流浪。真是可怜。不知道这个人是否是杨丽娟的化身,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未来会有什么结局。

长得象不象陈道明?
现在有人将粉丝追星的疯狂举动称为“变态”。这种观点无疑是将粉丝的疯狂行为归结为粉丝个人,明星被脱掉了干系。有人还说粉丝应该理性追星,不懂是什么意思。大概是说粉丝都应该成为帮助明星敛财的群体雷锋,只贡献钱包里的票子,不要向明星索取回报。即使要回报,也应该在明星可接受的批发范围之内,不能要求明星提供个别服务。如果这种方式算作“理性追星”,那么它其实是娱乐公司所需要的“理性”,而不是粉丝所希望的理性。
刘德华有一首歌叫做“爱你一万年”,听起来真让人感动。粉丝一定是相信了刘德华像周星星一样的超浪漫许诺,“爱你一万年”,于是,粉丝也对应地回报刘德华,爱你爱到死。这份情意能不让人感动?要死要活的爱你一万年互动,难道见一面都不行?爱得死去活来,还要理性干吗?所以,这位爱上了刘德华的男青年,在公开信的落款上,署上“爱您一万年”,真是海枯石烂啊。
这种爱算什么呢?我想起当今所有明星的鼻祖之一,甲壳虫乐队的约翰-列侬,他曾经认为自己就是耶稣,就是神,甚至比耶稣还厉害。所以,约翰-列侬最终被忠实的狂热粉丝“爱死了”。与约翰-列侬相比,刘德华好像还差一个档次。
其实明星的造神运动说白了就是赚钱。但是说白了就不好听了,于是大家都不愿说白。就好比嫁入豪门、傍上富婆都不会直截了当地说是为了钱,一定都说是为了真正的感情。等到离婚时拿到了钱,才会说感情破裂。所以我建议,所有的娱乐公司都应该考虑制作明星的神像,像耶稣受难的奉献形象,或普洒阳光的温暖形象,让粉丝们把明星供在家里。如果这还不够,还可以多建一些刘德华庙、周杰伦庙、王菲庙等,类似关帝庙,大家想念明星的时候,到庙里烧烧香就可以了,不必非要见到明星的真容。然后,买明星娱乐产品的钱变成庙里收拜神的香火钱,也许能省去很多现在的麻烦。
这种现象背后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崇拜明星的某些大众,他们大多不能自己给自己提供精神和心灵的安慰,只好靠商业机构提供的“精神按摩器”和“心灵鸡汤”之类的产品,将自己的精神世界和内心世界交给别人,花钱购买精神补品和心灵保健品。但是,他们没有非常清醒地意识到,获得所有的精神补品和心灵保健品,首要前提是付钱,却以为他们爱明星与明星爱他们一样都是无私的,都是无条件的,都是真正纯洁的一万年之爱,那就错了。
粉丝大致是一群害了严重单相思病的人,直到被抛弃,也不一定能明白究竟是为什么。当粉丝要求过分的时候,就会被他们称为非理性的变态,明星以及一批帮腔者都会说——明星也是人啊!粉丝大致是一些只有一点小钱,却承担了奉献义务的人。而真正的有大钱的人却可以要求明星随时奉献,甚至是明星的肉体和贞操。所以,这个要求与刘德华见一面的小伙子,当务之急是赶紧赚大钱,到那时候,别说是刘德华,见谁不行啊?明星爱你,其实爱的是你的钱;明星奉献的程度,也由钱的多少来决定——如果你只有一点点钱,明星也只会为你奉献一点点——多么公平啊。商品经济社会,连“爱”也是可以标价出售的。
倒霉的刘德华们,倒霉就倒在没有成为真正的神,却被包装成了一个神。而且,很多包装行为还把明星包装成很有爱心的慈善家,而这个社会又有不少需要慈善爱心雨露滋润的人。未能成神的明星们终于发现,被包装的爱心和慈善应付不过来了。如果真正变成慈善家,还怎么能拥有名车、豪宅、美女呢?如果不炫耀这些奢侈品,如何让粉丝疯狂崇拜呢?难啊!摊上这样不懂事、不理性的“变态”粉丝,真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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