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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和氏》赏析

(2019-12-01 07:48:41)
标签:

战国

分类: 诗文欣赏

韩非《和氏》赏析

韩非《和氏》赏析

和氏

《韩非子》

【原文】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 奉而献之厉王。 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减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韩非《和氏》赏析


【注释】

和氏: 一作卞和。    玉璞:玉含在石中未经剖开理治的称为    楚山:即荆山,在今湖北省漳县西。    厉王: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并无厉王其人,此处有误。

玉人:治玉的工匠。    相:省视、察看,此处指鉴定。

诳:欺骗。    刖: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先秦法初犯砍左脚,因左脚不为主要用力者。再犯,砍右脚。刑后做阍人,看大门。

薨:诸侯死称为

泣:一作

子:你。    奚:何,为什么。

题:名。    贞士:精诚的人,忠实的人。

理:治玉。    命:名。

主:一作    犹:还,仍然。    论:评定、赏识之意。    其:同字。

士民:一般百姓。    有道者:指法术之士。    特:只不过,只是。    帝王之璞:在此喻指法术

近习:宠幸之臣。    卖重:卖弄权势之意。    浮萌:游民;萌,通    战陈:战阵。

倍:通,违背之意。    越:越过,不顾。    民萌:老百姓。    周乎道言。周,合。道言,法术之言。

虽:即使。    论:论定,赏识之意。

吴起:卫国人,著名军事家,早期法家,曾任楚令尹。《史记蔡泽列传》中云: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封君:受封邑称君号的人。    逼:逼迫、威胁之意。

爵:爵位。    禄:俸禄。    秩:官职的品级。    损:减少。    枝官:闲冗官员。    奉:养。    选练之士:经过选拨和训练的人。

期年:一年。    枝解:同肢解,古代分解四肢的一种酷刑。

商君:商鞅(?~前338年),早期法家,卫国人,曾辅助秦孝公变法,卓有成效;孝公死后被杀,现存有《商君书》。    连什伍:把百姓组织起来,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互相监督;类似后世的保甲之法。    设告坐之过:使什伍互相监视,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均要揭发,如隐瞒不报,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告发。过,责。    燔:烧。    塞:杜绝。    私门:豪门个人。    请:请托。    遂:进,登进,登进有功于公家的人。    劳:功劳。    游宦之民:不守本业钻营求官的人。    显:显扬,给予荣誉。

八年而薨:商鞅变法施行八年而秦孝公卒。孝公三年商鞅变法,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后商鞅被杀,此作八年,疑有错误。    车裂:古代以车拖裂人体的一种酷刑。

削乱:地削政乱。削,被割削。    当:适当,正确。

苦法:以实行法制为苦。    细民:小民,指平民。

贪重:贪权。    安乱:安于混乱。    听:听从。    蒙:蒙受,冒着。

霸王:霸主。韩非《和氏》赏析


【简析】

韩非生活在战国末期,因而有条件总结前人的成果并形成自己独到的思想体系。他继承发展了前期法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等人的学说,提出了任法用术(权术)集势(君主的权力)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中央集权,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理论每每为后代封建帝王所利用,影响甚大。

本文是 《韩非子》卷四第十三篇,系韩非有感于战国末期诸侯国的相继衰落、法术之士处境危困这一社会现实而作。文章借和氏献璞玉却遭遇酷刑的故事,引出作者对当时政治状况的不满,指出法术之士被君王所弃是导致世事纷乱的主要原因。进而从楚不用吴起而削乱历史的教训中,推导出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世所以乱无霸主的主要原因这一结论。

韩非的文章以逻辑严密、说服力强著称,本文非常显明地体现了这一特色。这种以故事引发议论,进而提出主要论点,最后借历史事实深化论点层层推进的论证方式,使文章各段落之间的逻辑关系清楚,富有说服力。

对比手法的运用是本文的另一特色。文章多次使用这种用法,如:卞和献璞玉的诚意和他实际上所得到的回报 (刖其二足)之间的对比;献璞玉者的善意和刖其二足的残酷形成了显明比照,虽然作者对这一现实未曾直接评判,但在对比中已表明了作者对君王的无言的批评。君王对宝玉和对法术之士的需求在心情的急切程度又是一个对比;在这一对比中表现了法术之士推行法术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又引用历史事实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对比,这一组对比则是运用历史事实的来使法术对国富民强的作用不言自明。虽然作者在文章中对自己的感情没有作浓烈的渲染,但运用对比手法深化了作品的主题,使文章的思想力度得到了大幅度加强。

故事的引用深化了作品中的议论,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本文虽属于说理文的范畴,但读来并不觉得枯燥,反而给人一种形象生动的感觉。在文章的起始,作者并不急于托出自己的观点,而以一个感人的故事作引子,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贞士而名之以诳这一文章的议论主线。在点出法术的作用和推行法术之士的困境之后,并没有停留在理论论证上,而是又以吴起在楚、商鞅在秦变法的故事形象地说明推行法术则使国富强,反之则地削政乱的道理。这种在故事和历史事实的叙述中阐述观点的做法,既增强了作品的说服力,又使文章形象生动,且少有晦涩难懂之意。韩非《和氏》赏析


韩非《和氏》赏析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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