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之后再谈CMMB与TD
(2008-08-26 20: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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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业文章 |
总体来说CMMB因为技术上的原因开始阶段的覆盖工作是很简单的,实际覆盖效果也不错,远好于TD.因为CMMB是DVB-H生的,后期改动较小,爹妈生的好,没办法。基本北京室内有个6-10个发射机我估计就够了,这东西的信号穿透力不比原来的模拟信号发射塔差太多。320x240的分辨率还真不见的比模拟的好,只不过屏幕小看不出来罢了,因为之前也用过国外的DVB-H,所以看同事拿CMMB的机器测试时实在好笑,不过之间的差距还是较TD和WCDMA的终端之间的要小的多.DVB-H以前也告过CMMB,这东西就象Cisco告华为那样,大家心里都清楚,就不要强辩了.至于移动确实是有苦说不出的,但奥运不能没有移动电视(手机电视概念有点小了),所以TD和CMMB都是我们要宣传的,就你移动出的起这个钱,你看怎么办吧(以上领导们并没明说).至于MBMS是早期所有3G制造商都宣传的3G杀手级应用之一,所以对于TD也是举足轻重的(虽然个人很不看好),总之就是不管今后数据用户是多是少,MBMS都会是数据业务中的重点.但MBMS绝对会被CMMB挤的很厉害.而且因为TD基站2W的RRU功率和GSM手机的发射功率一样,再加上是2Ghz附近高频段,简直就是3G的大灵通,造成TD的网络要比GSM建的密的多,同样情况下理论覆盖范围为GSM
1/3,实际更近.市区密集处500M就要建个站才行,而北京市区内基本想找到理想新站址的可能性接近为0,所以TD的MBMS在信号上是绝对输的,即便以后三期都上了也不行。就好像你过去看模拟电视山上树个塔就行了,但小灵通到处都得有天线,你信号还特别差。所以移动其实是不喜欢CMMB的。看工信部的态度就知道了,再三声明CMMB与TD结合的入网许可是临时的,就是怕广电借机推出GSM/CMMB乃至以后的WCDMA/CMMB等手机,一统天下.TMMB以及MBMS由于功能方面比CMMB好,所以也会有点份额,但如果太小了就没有做的价值了.感觉CMMB比另两个更适合中国市场,多数人对互动什么的功能不感兴趣,而在信号和价格上CMMB都会有优势.当然CMMB仍然是DVB-H的缩水翻版.所以说什么移动喜欢CMMB或借助CMMB纯熟误导.而移动想从CMMB上分钱纯属痴心妄想,因为根本就不该移动任何事,你们只是奉国家之命展示中国的TD与CMMB而已.而很清楚广电势力的野心的工信势力自然也不会轻易低头,因为你以后无论出什么MBMS还是TMMB,要想播电视台节目必须广电批准,你机器可以是山寨的,但移动,联通你们是跑不了庙的,所以工信异常谨慎,自己的子女还要靠对手的关系,所以也不敢轻易得罪.
我对广电的衙门垄断性质非常的痛恨,但如果他真的能把资费降下来,也算是他做的少有的好事.不过如果过段时间他垄断的嘴脸再暴露出,漫天涨价,即使我不用,我也还是忍不住要站出来骂他的.至于MBMS大家不要指望会便宜了,基站建那么多,载波用那么多才能达到的信号强度和带宽,怎么可能便宜的了.还是那句话"CMMB确实是残疾.但政治原因目前只能用它了,消费者就只能买单了.好在中国消费者不象国外的那么挑,整个肯德基也算西餐了.
另外说句题外话,联通做3G老大确实可能性很大(不是整体老大),这也是联通与告别老二梦想最接近的一次,如果还败了,抛开政治因素,就怪联通网通的国企管理吧,全是八旗子弟,还谁去干活呀!
补充:(前期行标公布的正式文件显示CMMB核心技术产权的所有人为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美公司)。这就意味着,泰美公司对CMMB的知识产权 拥有受益权,同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据资料显示,泰美公司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共申请了28项专利,均为发明专利。2007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 局专利信息中心对泰美公司所申请的技术专利 出具了检索报告。在22份盖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检索处”公章的报告里,有18项可能需要(向国外公司)付费,其中3项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3款的有关规 定(注:即不具备创造性),只有一项符合专利法有关条款且不需要付费。统计显示:CMMB的专利涉及包括诺基亚、高通、摩托罗拉、多米拉斯、艾利森、松 下、索尼、英特尔等十几家公司的52项专利。这些专利覆盖从发射到复用、解调、接收等整个系统环节,事实上就是CMMB的核心技术体系.资料显示CMMB由于采用的相干调制方法、LDPC成帧方式等主要技术路线与欧洲手机电视标准DVB-H、美国高通公司的MediaFlo标准非常接近,几乎无法绕开这些标准里的国外专利。国外多家媒体如《EE Times》报道中曾提出,中国新近出台的移动电视标准CMMB与欧洲的卫星广播系统DVB-SH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这可能有助于设备供应商节省一定的研发费用,但同时也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负责研发DVB-SH的阿尔卡特-朗讯移动广播部门总裁奥立佛·科斯特曾表示:“CMMB在本质上与我们所从事的内容十分接近,我对此感到诧异,我们希望能就此与中国广电部门进行沟通,并希望通过技术合作,让我们为欧洲开发的移动电视技术更快地适应中国市场。后阿朗考虑到自身市场利益而改口.自主创新的核心是中国人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技术而不仅仅是模仿和修改)
补充:(前期行标公布的正式文件显示CMMB核心技术产权的所有人为北京泰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美公司)。这就意味着,泰美公司对CMMB的知识产权 拥有受益权,同时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据资料显示,泰美公司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共申请了28项专利,均为发明专利。2007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 局专利信息中心对泰美公司所申请的技术专利 出具了检索报告。在22份盖着“中国专利信息中心检索处”公章的报告里,有18项可能需要(向国外公司)付费,其中3项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3款的有关规 定(注:即不具备创造性),只有一项符合专利法有关条款且不需要付费。统计显示:CMMB的专利涉及包括诺基亚、高通、摩托罗拉、多米拉斯、艾利森、松 下、索尼、英特尔等十几家公司的52项专利。这些专利覆盖从发射到复用、解调、接收等整个系统环节,事实上就是CMMB的核心技术体系.资料显示CMMB由于采用的相干调制方法、LDPC成帧方式等主要技术路线与欧洲手机电视标准DVB-H、美国高通公司的MediaFlo标准非常接近,几乎无法绕开这些标准里的国外专利。国外多家媒体如《EE Times》报道中曾提出,中国新近出台的移动电视标准CMMB与欧洲的卫星广播系统DVB-SH有明显的相似之处。这可能有助于设备供应商节省一定的研发费用,但同时也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负责研发DVB-SH的阿尔卡特-朗讯移动广播部门总裁奥立佛·科斯特曾表示:“CMMB在本质上与我们所从事的内容十分接近,我对此感到诧异,我们希望能就此与中国广电部门进行沟通,并希望通过技术合作,让我们为欧洲开发的移动电视技术更快地适应中国市场。后阿朗考虑到自身市场利益而改口.自主创新的核心是中国人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技术而不仅仅是模仿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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