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为何拒绝公开杨达才的工资
(2012-10-03 1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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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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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方辉昨日向媒体出示的扫描件显示,这封告知书于9月30日上午从陕西省寄出。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随函附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本,感谢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
许方辉9月下旬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工资,他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秋节当天不忘寄送告知书,首次对‘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作出回应,充分说明他们对公众诉求的高度关注”,但告知书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却未依法说明不予告知的理由,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不管如何,就是不公开杨达才的工资信息,也要给民众一个合理的不公开理由,因为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