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何以死灰复燃?
据新华网北京2月2日电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2日指出,近期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督促各地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尤其是要查清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这位负责人就近期工作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各地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如未按照规定彻底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并私自藏匿和继续使用这些问题乳粉,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监管还发现,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薄弱环节,前一段时间地方查处的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性质恶劣。“这暴露出有的地方对2008年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还不彻底,非法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发现的问题,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高度重视,严肃督办,并要求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
笔者看到这则消息,感到很震怒,“三聚氰胺”这个敏感词汇又再一次展现在我们老百姓面前。老百姓这个弱者到底要被侵害到什么时侯?这些无耻的始作蛹者就是在残害我们的下一代,是可忍,熟不可忍。
追根朔源,“三聚氰胺”何以死灰复燃,笔者认为这不是一件偶然性的事件,从08年三鹿奶粉事件后,处理了一大批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国家也及时的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时清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总体上看,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
但是,我们发现,被通报的上海的一家乳品有限公司在08年的那场“三聚氰胺”事件中和三鹿奶粉一起被通报处理过,怎么又死灰复燃了呢?
笔者分析认为,这次“三聚氰氨”死灰复燃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监管不力和问责不到位造成的,两年前笔者写过一篇《掀起免检产品的面纱》对产品的监管特别是食品安全的监管作过探讨,不再论述。
一是监管不力,虽然那场大规模的全国性围剿之后,曾经以为我们从此会远离“三聚氰胺”这四个可怕的字眼了,监管不力是上一轮三聚氰胺肆虐的深层原因,现在的监管不力又直接导致这一轮势态的抬头,不是监管者没有吸取足够的教训;而我须问的是监管者为什么不吸取教训。
深刻的教训,应该有两层含义:一是给社会造成的灾难,一是责任者的受责之痛。三聚氰胺毒死了那么多孩子,令公众谈之色变;然而一些政府官员因监管失职被问责,好像并没怎么令体制内的人色变,否则也不会有行业乱局的重新抬头。
是的,奶商、经营者中有人坐牢,有人掉了脑袋,表面看,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资本逐利不惜甘冒上断头台的风险”的语境下,刑罚虽有不小的警示作用,但从来就不曾堵住过“逐利风险”的口子。不法商家还在钻监管难到位的空子,不断的危害百姓。
在治理违法经营的问题上,惩治违法者大都停留在治标上,就是“死后验尸”;堵住监管漏洞的前置性手段才是治本。恰恰因为严于治标,疏于治本,才导致了三聚氰胺之类的问题频发,以及今天的卷土重来。
二是问责不到位、不彻底。2008年的那场奶粉风暴,对监管部门、奶粉行业和企业的教训足够深刻,也问责了很多企业、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者,很多奶粉企业负责人信誓旦旦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质量安全承诺书,而且行业协会代表奶粉企业向公众发短信道歉并作出承诺。但这些举措既没有让行业自律也没有让企业自觉,就象是在老百姓面前鞠个躬就万事大吉了,某些企业的责任承诺其实就是谎言,行业协会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当年的“三鹿事件”,也引燃一轮官员问责风暴,随着时间的流逝,问题官员也纷纷东山再起。据相关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复出后,于去年12月底以全国
“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的身份露面;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被处分后,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不降反升;2009年3月,河北省纪委决定给予该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但早在2008年11月,涉及“三鹿事件”的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由于部分官员复出与问题奶粉重现的时间点接近。
这样的问责,“三聚氰氨”何以不死灰复燃!
2010年2月3日于桂林布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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