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三突破,一增值”,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
(2009-10-01 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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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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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破不留存续公司。中国人保本次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不再保留任何“壳公司”,是最为彻底的改制模式,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全部纳入整体改制范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人保在改制中坚持自力更生、采用市场化方式解决。
二突破自行消化不良资产。本次中国人保整体改制,所属子公司的一些不良资产未单独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也未放入中央财政的“共管账户”或“共管基金”中,而是通过完善权属、出售等方式进行了有效处置,不给国家财政造成新的负担,也避免了因改制剥离而产生新的问题,探索出一条与以往不同的解决之路。
三突破不需国家现金注资。通过公司长期经营积累,本次改制未向国家要求现金注资,未因改制而额外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
评估增值大大增强了资本实力。本次改制后,新人保注册资本金达到306亿元,较改制前的164亿元有了大幅提高,中国人保的资本实力大大增强。
改制中的“三突破”,使得原来的“政府买单”、“纳税人买单”,转为“企业自费”,即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消化历史包袱,通过改制建立持续高效的资本金自我补充机制,支持公司未来高速发展。这在国有金融集团改制中尚属首次。也为今后国有大型企业改制的有益示范,他将是我国持续深入不断优化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
作为与共和国同生共长的保险公司,作为“中国保险业的长子”,中国人保在60年的风雨历程中,一直承担着历史赋予“长子”的重大责任。此次改制,人保又从金融企业集团改制的角度率先进行了有益探索,开创了综合经营格局下金融集团改制的先河,为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发展增添了亮丽的色彩。
人保创新式的企业改革,为我国金融企业和国企的深入改革,创建了一个新的模式,他将作为一面旗帜,在我国国企改革的历史上,留下一个闪光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