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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记者:关于你们最近发布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我们现在不是很清楚这些规定是涉及到什么样的外国公司,是涉及到我们外国的新闻机构吗?还是其他的外国的公司。
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关于网络出版这个主管部门是国家新闻出版总局,他们在负责这个事情。就刚才您讲的这个问题,工信部是作为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实施许可和备案管理。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活动的,应先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再到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我们工信部也将配合有关部门,促进网络出版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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