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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达成一致的整改意见有(摘自发改委网站):
(1)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2)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过期专利收取许可费;
(3)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
(4)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不将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我国被许可人供应基带芯片的条件。
高通对专利授权费的详细说明:对于中国市场销售的品牌设备中采用的、来自高通的与3G和4G技术有关的中国必要专利,高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将收取5%的授权费,对不采用CDMA和WCDMA技术的4G设备(包括三模LTE-TDD设备)将收取3.5%的授权费。在这两种情况下,授权费的计算基础为设备净销售价格的65%。
此外,【发改委:只罚60亿是因为高通态度好】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表示,罚款不是我们的主要目的。高通公司很配合我们的调查,公司总裁多次来发改委沟通,基于此,我们没有按照10%的最高标准处罚,而是减少了2%,按照8%的标准进行处罚。目的是恢复这个领域的竞争秩序。
【发改委披露高通案细节:2009年2家美国企业举报,2014年又一家美国企业举报】许昆林介绍,对高通公司的调查最早开始于2009年,当时有两家美国企业向发改委举报高通。不过直到2013年11月,发改委才正式启动了调查。最后一家举报高通公司的也是一家美国企业,于2014年8月向发改委提供了证据。
我中午发的微評:
微評高通垄断案终结。㈠多赢的方案。㈡靴子终于落地,罚款额低于预期,未按芯片收费,反向授权未严格禁止,高通可安心了。㈢发改委成绩卓著。㈣对消费者来说,手机价格有了新的下降空间,竞争激烈市场,大多会回馈给消费者。㈤对中小手机企业来说,可更优惠获得芯片。㈥中国手机市场激烈竞争没变。
这里详细说明一下:
第一,对中国市场来说,激烈竞争没有改变,中国智能手机增速已明显下滑,企业激烈竞争不可避免,减少的专利费大多会回馈给最终用户,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价格会降低,但企业并不会得到太多好处。
第二,相比之下,谈判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受益会更多一些,但这难扭转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竞争劣势,2015年大量企业退出仍难避免。
第三,反向授权未严格禁止,但除非高通做出较大让度,否则难签订协议。高通“反向授权”保护伞作用将减弱。
第三,与两年前相比,高通受到了制约,但与过去一年多相比,高通同样是赢家,时不时被新闻报告 过度解读,不仅影响了高通股价,也影响了高通在中国市场专利费的收取。
第四,发改委是赢家,可谓“成绩卓著”,两会成绩又加了一笔。但在9日举行的中国WTO竞争政策与法律研究会年会上,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就表示,“发改委对行政垄断执法很快还有新案件公布,高通案会刷新去年罚款总额的数倍”,在正式发布时就发布消息,这并不合适。问题甚至和“顾问之一的张昕竹被高通聘用为其编写报告”相比。
另:大家可以关注高通案后各家的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