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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章主任的介绍,在去柜台“办理业务”之间,中间人会先把储户带到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斜对面的一幢房子内,让每个储户先签下“六不”承诺,即在一年之内不提前支取、不开通通兑、不开通短信提醒、不查询、不开通网银等会进行账户变动信息提醒的业务。签下承诺后,中间人再给储户一个相应的存款证明(假的,上面盖有伪造的印章)。紧接着,中间人就会领着储户去指明的柜员处(祝某)打印对账单。
柜台提示储户输入密码,储户此时输入密码确实是在执行打印对账单的任务,但此时,中间人已经将事先准备好的转账凭证交给银行柜面的祝某,祝某在打印对账单的同时进入转账界面,并要求储户再次输入密码,而储户大多会毫不犹疑按要求操作,事实上,此时临柜的柜员片面地轻信祝某简单进行授权后,就已经可以开始进行转账操作了,祝某将打印好的对账单以及存折还给储户,储户以为操作已经结束转身离开柜台,但祝某此时回车键一敲,储户账户里的资金便开始转账至邱某的账户内,而祝某将白纸取代存折放入打印机内,相应转账的文字则被打印在白纸上。所有操作结束后,祝某将打印好的转账凭证揉成一团顺手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篓。“我们事前在自查时已经发现了异常,事后在刑侦大队调查案件时一遍一遍仔细查看监控才最终确认了整个作案流程。”章主任无奈地表示,转账交易有三个要素,即核对身份(柜面人员核对储户身份证真假、是否本人)、交易确认(账户所有人对交易无异议)、授权(与核对身份不同的另一个柜面人员检查操作与核心系统录入是否一致),银行交叉授权的内控制度本身并没有问题,但祝某却频繁利用授权柜员对其的信任进行犯罪,而且犯罪手法超过了远程监控监测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