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利用旗下的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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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某公司发此内部公告(为隐去公司名称,略有改动):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向新闻媒体披露公司信息,不得通过个人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尤其是实名认证的账号)擅自对外发布与公司对外口径不一致的信息,或发表不恰当的评论。
字数不多,但含义丰富,大致包括:
1、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2、员工未经批准不得向新闻媒体披露公司信息;3、员工不得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擅自)对外发布(与公司对外口径不一致的)信息;4、员工不得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渠道(擅自)对外发表(不恰当的)评论。
注:将部分文字放到括号中是因为这部分文字实际难考核。
这四点对不对?对,非常对。我在博客、微博中已多次发过类似的提醒。这也是摆在众多公司面前的一个话题,如何鼓励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在自媒体中把握好尺度,既宣传了公司,维护了公司形象,也没有泄露公司机密,影响了公司品牌(我非常乐意承担此方面的培训)。
真正能做到,像@中一在线
和海宁司法,@蔡奇 和原浙江省管理层,@陈里 和原陕西公安,@陈士渠 和公安部打拐办,@摘星手010
和人民网舆情监测室,那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个人官微和官方宣传机构,并不多,仔细观察,@陈里
到了北京,其微博已有了明显的变化。已出现了多名知名自媒体人或有自媒体账号的媒体编辑记者不得已选择了离开原单位(这部分人其实是正是原单位中对自媒体领悟最好的,这是一个重大损失,尤其是对那些受到新媒体强烈冲击的传统媒体来说)。
扯远了,回归主题,公司如何利用旗下的大V或意见领袖,让它们支持公司的发展,帮助公司传递信息,而不是发出不和谐的声音,引起外部的误解?
第一,公司宣传部门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如果你只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什么都不想让媒体知道,那结果只能是外界的猜疑误解更多。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周期,人人都能成为信息源,大V的影响不一定小于媒体,宣传部门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而不是把自己拒于新媒体工具之外。
第二,公司必须能对新媒体工具有有效监控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这应该是两个基本职能(详见《官方微博的定位及职责》,如果不能建立监控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很可能陷入被动,导致误解不断加重出新。
第三,公司必须自己用好微博,如果自己用不好,当然很难理解为什么会出现那些现象,当然,这里说的“用好”,绝对不是说的粉丝数多或者转发多,这些中都包含大量的水分,多了无意,有效的沟通更重要。正如,工信部考核运营商的投诉率没任何意义,有效投诉才重要。
第四,在与内部意见领袖沟通方面,应做到几点:
1、建立针对内外部意见领袖的常态沟通机制。你不管不理,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了有瑕疵的信息,你事后再说他“擅自”,是不是“擅自”,是。但一定注意,如果你不能阻拦员工使用新媒体工具,你就要经常与他们沟通,并善于引导。
2、对内部意见领袖明确可操作的红线限制。如上面简单封杀,效果并不好。员工并不知道什么叫违规。而堵住了员工的“嘴”,实际上也丧失了一个重要的公司与外界人性化沟通的通道。
3、主动利用内部员工的个人积极性。除非处于特定位置的官员,员工微博并不能代表公司,他们积极对外,即使和公司观点不完全一致,大多数时候,也不会有太多的负面影响。让外界接触到一个人性化的公司,对公司的品牌形象没有坏处。积极监控、适度引领,很容易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尤其是针对一些谣言,个人的辟谣,经常会比官方更有力更易于被接受。
备注:自干五难得,把自干五赶到对立面,或把他们的嘴封上,是很傻很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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