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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5号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
其中涉及通信的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中“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09年第5号)中“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
全文见http://www.gov.cn/zwgk/2014-02/15/content_2602146.htm
几个判断:
㈠此前电信资费制定有两类,自由定价和上限管制,此次取消,很可能意味着通信资费上限管制取消。其实执行上限管制的资费项目已很少。
㈡按过去流程,“运营商定价后需到主管部门备案”,而各地备案执行松紧不一,是此前资费调整的重大障碍之一,取消审批并未能真正解决这一问题。
㈢提防名义取消审批、备案,而将审批、备案环节转移到第三方,这很可能意味着政策可能在执行中打折。
㈣放开资费,会对促进价格调整有利,并不能等于形成有效竞争格局,反倒可能对大运营商垄断有利。
㈤语音资费下降空间有限,流量经营将成为今后数年,特殊的宝贝。
㈥通信、互联网的监管,分散在多个部门,且执法力度有限制。如何提升自身素质,整合监管职能,促进信息改变社会,这是永恒的话题。
补充:
随着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和宽带最后一公里开放步伐加快,政府主管部门从管微观管企业,向管宏观管行业,是大势所趋。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会对促进竞争有利,但很难推动现行资费大幅降低,而手机流量单位价格和固网宽带平均每M·月价格将受益于升级提速快速下降。
另: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中互联网领域有: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软件领域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又另:该文为国务院2014年1月28日,实际网络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