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豆饼老太到不敢捡钱包的舆论误导简析
(2010-01-05 00: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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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日扬子晚报网报道:
捡到空钱包找来4人做证) 昨日中午11点左右,南京市民刘先生在地铁站捡到一只红色钱包。刘先生担心自己成为第二个“豆饼老太”,便请来4位市民作证,证明他捡到钱包时,里面就没有钱,然后打110报警。当民警要刘先生留下联系电话,准备等找到失主让失主打个感谢电话时,刘先生一口拒绝,称还是不留好,害怕遇到不讲理的失主(
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反成被告 59岁江苏淮安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11月6日她在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后,失主却坚称丢的是8200元,并且要求她返还另外6500元。双方各执一词,结果失主把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都告上了法庭。( )
路边有一沓钱,要不要拣?两青年选择不捡》) 2009年12月8日下午,在南京汉中门大街5路底站附近,两名小伙子同时发现路边有一沓百元大钞,担心做好事反遭人误解,就没有捡起钱,而是冒雨守在路边等警察。(《
延续新闻(扬子晚报网2009年12月24日):
南京两小伙捡巨款竟引来全国11人认领) 建邺区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冰介绍,先后有11名“失主”或打电话或亲自赶到特巡警大队认领,还有省外“失主”打电话来认领。(《
在完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我劝说各方换位思考,从他们是邻居的角度,乡里乡亲的,应该增强信任……最后,原告相信被告真是捡到了1700元;而被告也相信原告掉了8200元。”(主持调解的法官)陈国君说。
法官当庭宣布:“双方当事人经本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双方是因为对对方的误会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原告周继伟对其起诉被告周翠兰、王长玉表示歉意,现在双方消除误会,达成谅解。原告现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