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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简化移动电话拨打长途电话资费的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 简化移动电话长途话费结构 降低部分资费水平》。移动通信一费制终于开始全面实施了。
从2010年1月1日起,除IP电话外:
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本地电话时,只收取本地话费一项资费。
移动电话在本地拨打长途电话时,只收取“长途通话费”一项资费。
移动电话在漫游期间拨打国内电话时,只收取“国内漫游费”一项资费。
移动电话拨打国际电话及台港澳电话时,无论是否漫游,只收取国际及台港澳长途通话费。
也就是说,移动电话向外拨打所有话费,都改为一费制。另在漫游状态接电话时,也只收取一项费用——被叫漫游费。所有移动电话资费都改为一费制,这与固定电话的资费体系趋于一致了(除了固话前三分钟资费一次性计费的本应取消的规定外)。这样的调整有利于简化资费结构,使资费更简明明了,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利国利民利企。
为这样的政策调整鼓掌,希望类似的调整来得更早一点。
此次调整的实际对象是基本资费,或者说是政府管制的资费上限。调整后,确实有利于资费清晰和标准资费下降,但对原有大量采用较低资费的用户(包括大部分高端用户,如商旅套餐用户,3G套餐用户)并无实质影响,受益最大的是采用标准资费的那部分被运营商套餐遗忘的用户。
在《主管部委应积极推进手机长话标准资费一费制
值得反思的是,“长话一费制”是对电信基本资费的调整,调整的是标准资费,而这些标准资费大多是政府部门规定的资费上限。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联通、广东移动、广东电信将陆续实行“长话一费制”,可见三大运营商都有这种调整的意愿。为什么政府主管部门不积极、主动推进这样对运营商、对消费者,同时对自己也有利的好事?
总算主管部委在2009年结束前,推出了这个“对运营商、对消费者,同时对主管部委自己也有利的好事”。《通信资费及时合理调整是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
附对运营商影响分析:
此次资费调整,对运营商的收入影响有限,部分资费下调可由话费量增加弥补。而且由于只是上限调整,已经低于上限的资费无需变动,运营商的调整难度也不大。另可简化运营商“固网移动融合”服务的难度。
相关:
2008年04月07日:反思移动通信漫游费上限下调过程
2009年12月01日:本地固话新政仍未解决资费体系两大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