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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协会公布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由于是博客服务提供商自己写的,因此更多地考虑其自身利益,而不是博客服务,除大量本来就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一般规范外,让人眼前一亮的条款并不多。
第十一条,“鼓励博客服务提供者对博客用户实行实名注册,注册信息应当包括用户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被各媒体重点推荐,甚至作为标题,不过由于只是“鼓励”,作用实际非常有限。
而第十三条,“博客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博客用户提供对跟贴内容的管理权限,博客用户应当对跟贴进行有效管理,应当删除违法和不良跟贴信息。”,甚至将博客跟帖管理划分给博客,而不是服务商。这很难解决目前博客回复质量差,广告、色情、非法内容多,漫骂多、交互少的局面。
我将继续《支持博客实名注册 关闭匿名评论》。到目前看,流量下降不少,而跟帖更下降了九成以上,但沟通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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