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在北京告张明名誉侵权案胜诉,张明在扬州告沈阳名誉侵权案也胜诉,不知道该说是双胜呢?还是双败呢?我曾经与一些朋友力图劝双方和解,不仅没有成功,我还被骂为张明误认为,“付亮兄和沈阳有什么好处,处处在维护沈阳”,你们谁对谁错,我也懒得说了,法院也没说出什么来,有点“各打各的”的感觉。两位都去干点正事吧。就和张明在博客里说的“劝付亮兄摆正自己的位置,少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一样,你们也去做点正事吧。
不过此案扬州方面的判决还是显示了有关执法部门的能力差距。法院找不到被告沈阳,原告发出了通缉令,“通缉令:向全球通缉千龙网博客副主编沈阳”,而判决结果“最终,法院一审判令沈阳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连续15日以其署名在博客网博客专栏内刊登向张明的致歉声明,并赔偿张明公证费等合计1000余元。”,与北京的结果相当相似,不过是原告被告互换,赔偿者和被赔偿者互换。“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判决书主要内容”,记不得北京判决结果后面是不是也有,也不知道当时张明是否道歉了,法院是否强制执行了。此外,也没有说刊登判决书的费用由谁出。再说,如果当时审理案件的时候就找不到被告,现在赔偿金能找到支付者了吗?
不说了,我自己做自己的事去了,他们谁谁谁与我无关。
相关:
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被告反诉成功 天极Chinabyte 2007-4-29 08:15>>9条相同新闻
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被告在扬州反诉成功新华网 2007-4-28 17:49>>25条相同新闻
江苏省首例博客名誉权纠纷案审结人民网 2007-4-27 02:22>>2条相同新闻
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被告在扬州反诉成功
江苏省首例博客名誉权纠纷案审结
首例博客互诉名誉权案,反诉沈阳成功 DoNews 2007-4-28 21:10>>6条相同新闻
前一篇:简评“联通高工”不重组的重组方案
后一篇:资费上限管制很难扼制移动独大局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