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学生创业优秀团队的通知
(2014-12-11 18: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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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
一、申报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创办的企业;
(二)2014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三)毕业2年内的往届(2012届、2013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企业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好,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创业企业运行状况较为良好,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其申请人应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三)创业企业团队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较强。
三、具体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优秀创业企业进行自愿申报(9月11日17点前)。
(二)每校从申报的创业企业中挑选出5个较优团队上报到市教委。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及其他能够体现企业优势的相关材料。
(四)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遴选出的优秀创业企业,市教委将给予10-20万元经费支持,并优先入驻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
(五)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园(良乡园)位于良乡高教园区内,可为入驻的优秀创业企业提供40-8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场地。
此项工作是市教委落实中央精神、支持大学生创业的重要举措,因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高校及创业学生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附件:1.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表
2.项目开支范围及标准
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