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亏是福”。前不久在中央电视台热播的电视剧《乔家大院》,许多人只知道乔家发家的不易,却不料很多游人到真实的山西乔家大院旅游观光的时候才发现,“吃亏是福”也是乔家世代传下来的祖训。乔家人世世代代的就依着这条祖训做生意,明事理,生意才如此红火代代相传。
两个小故事,很有感触。一个是说深圳有一个农村来的没什么文化的妇女,起初给人当保姆,后来在街头摆小摊儿,卖一个胶卷赚一角钱。她认死理,一个胶卷永远只赚一角,生意越做越大,现在她开了一家摄影器材店,还是一个胶卷赚一角;市场上一个柯达胶卷卖23元,她卖16元1角,批发量大得惊人,深圳搞摄影的没有不知道她的。外地人的钱包丢在她那儿了,她花了很多长途电话费才找到失主;有时候算错账多收了人家的钱,她火急火燎找到人家还钱;听起来像雷锋,可赚的钱不得了,在深圳,再牛气的摄影商,也得乖乖地去她那儿拿货。
另一个故事是说有个砂石老板,没有文化,也绝对没有背景,但生意却出奇的好,而且历经多年,长盛不衰。说起来他的秘诀也很简单,就是与每个合作者分利的时候,他都只拿小头,把大头让给对方。如此一来,凡是与他合作过一次的人,都愿意与他继续合作,而且还会介绍一些朋友,再扩大到朋友的朋友,也都成了他的客户。人人都说他好,因为他只拿小头,但所有人的小头集中起来,就成了最大的大头,他才是真正的赢家。
这两个小故事听起来似乎有点像天方夜谭,一个半文盲妇女和没有文化的砂石老板在一个人精成堆的地方,竟然打败了众多的竞争对手。但是只要认真考虑一下,就会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做人经商要善于吃亏。
退一万步说,“吃亏是福”有时也只是暂时的吃亏,实际上也是商海中一种以退为进的好办法。当你遇到坎坷无法使合作继续进行的时候,不妨吃点亏,也许天地就更宽广,利润也更高。前文讲的两个例子并不是简单的阿Q精神,而是福祸相依、付出与得到的生活辩证法,是一种深刻的人生哲学。信奉“吃亏是福”,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心胸变得宽阔,更加乐观、积极,而且当自己遇到困难时,也能得到更多人的真心帮助。
吃亏是福”的老话在今天是否还有现实意义?还有广泛针对性?
传统未必都僵化死板,亦可时尚化。老话“吃亏是福”便如此。然而,都在说、都会说,便一定真懂吗?
“吃亏是福”是修炼
清晨,当你走进停车场,突然发现自己那黑光锃亮的车身上竟被十分触目地拉开了一道长长的划痕,你恼火不?办餐馆,竞争有多激烈!可是,在你最需同心协力的当口,有的“骨干”却带着关键客户、技术、人员一走了之“另立中央”了,你恼火不?
读廖莎著《红尘道场》,即知其金莎苑酒楼在成长途中曾屡屡吃亏,甚至也有这般伤筋动骨的瞬间雷震。但“以慎至福”是其一向恪守的基本信念及态度,并坚信“小人不去,君子不来”,于是,决不陷入追究或纠缠漩涡,反倒更注重检讨自己,加强和优化内部管理,着力完善企业文化,致使企业品牌因祸得“福”而更为强盛了。我想,这应是修炼到了“吃亏是福”之真谛的,诚如书中所悟:“凡成功与富有者,若未修炼到家是承载不了大福报的,必酿成祸患。”“吃亏是福”,原本就是一种修炼、一种涵养!
“吃亏是福”也“经济”
由此来看,奉行“吃亏是福”,实际上是很有经济学之讲究的:一是吃亏乃开窍增智之成本,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是也。没有人偏好吃亏,同样,也没有人能保证永不吃亏。做企业、干事业,不吃点亏(有时甚至是大亏),就等同于没有打足成本。而不支付足够的成本,人怎能成长?企业怎能成长?
二是折射出市场竞争愈演愈烈,人们对竞争的感受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真切。而竞争,从经济学的本质看,无非就是特定利益的驱动、生产与分配。竞争中的失利者(人人都有失利之时、失利之事)不得不调整或配置相应的精神文化资源,从而有了“吃亏是福”隐含着的不可排遣的几分无奈和慰藉,是对竞争生态的某种反应与适应。
三是利益驱动决定行为取向。若没完没了地计较、清算、折腾,其成本不如以忽略不计的方式消化掉,并由此能避免吃更大更多的亏!对企业家而言,至少是判断力的检验,包括对谋定长远利益、实现长期目标是否坚守和心无旁骛的测试。
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吃得起的亏,无论大小,不在意比在意更经济、更符合利益最大化原则。所谓“吃亏是福”,一定有个利益边界,有个承受能力的权衡。于是,才有了“吃亏是福”的老话新说,以及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广泛针对性。
“吃亏是福”的现代版
但是,奉行“吃亏是福”,还有一个道德边界。一般的亏可以不在意,如果太过分、太离谱,也仍要人们以此为信条,那就无异于纵容作恶或者养虎遗患了。比如日军入侵,中国人民肯定亏大了,能以此为“福”吗?又如制售有害食品,消费者亏损了健康,能以此为福吗?有句箴言:“对于恶人,没有和平”。法国艺术家安格尔在引用此语后进一步阐发自己的立场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我将加倍努力,为的是有朝一日给我那些卑鄙无耻的敌人以回击”。可见,“吃亏是福”并不适用于一切道德行为主体和范畴。对于那些专以损人利己为能事的恶人、敌人,就不能安于吃亏,因为这只会助长其变本加厉。一个真正以人为本的社会,恰恰应表现在决不能以专让老实人或守信企业吃亏的人为本。同时,只有明确指出“造孽是祸”、“侵人非福”并确立严正的惩戒机制,才能使“吃亏是福”多一点和谐尚善的积极意味。
“吃亏是福”的现代版,不该是行恶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可乘之机,而应是积善人的确保幸福指数豁朗之门。从社会论,“吃亏是福”的广泛流行暗含着对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舆论环境,特别是道德约束机制的强烈预期;而从个人论,“吃亏是福”的伦理价值又可从另一句古训找到注解:“人为善,虽福未至,但祸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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