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一直是各个企业推广的主要方式,渐渐的广告商也多起来。传统的电视、报纸、户外。新兴的网络,电信。广告商变着法的考虑着如何创造出新的方式,让用户更好的接受视觉与听觉的冲击,让其他商品想像更好的走进潜在客户,渐渐的有了窄告、框架、分众,甚至亮角落等等,连上厕所功夫都不放过的趣味媒体。
一日乘坐地铁去通州看望TOXI,周末比较疲惫,眼睛有点不舒服。看到地铁隧道壁上快速闪过象电影一样的媒体,忽然感觉眼睛更加难受。
根据谁谁谁的生物学理论,当眼前物体闪过的速度达到某某速率的时候,景象会连续的动起来。就象最早的那种漫画书、电影、电视胶片的发明都是来自于这个理论。地铁媒体是让景象静止,受众者动起来,形成一种动感的效果。
但较高的亮度,以及地铁速度的不稳定性,让这样的媒体成为一种不健康的媒体形式,往往地铁的速度不够,会让眼前的广告形式一明一暗,形成较大的偏差,就象看电视,屏幕忽明忽暗的感觉,至少小时候,父母不会让我看这样的电视,有时候看到了,也会感觉眼睛疼的厉害。
地铁隧道广告的确可以让受众者感觉新奇,有趣,能让一些乘客产生兴趣,但媒体应该是健康的,就象电视台不许放A片,报纸里不学写黄色小说,放黄色图片是一样的道理,是精神文明上的堕落,隧道广告会在生理上对受众者产生不良的影响。
也许有的朋友说闪闪就闪闪吧,但地铁的乘客依旧有正在成长发育的孩子,视力不甚良好的乘者,再赚钱的项目不能放在坑孩子身上。
不指望那些富的流油的官僚意外的乘坐地铁发现这个媒体的弊端,希望各界的呼吁能取消这样不健康的媒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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