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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多了口香糖

(2006-04-26 21:50:41)
  小时候经常被母亲打的一个原因就是,那时候,我的裤子上或者衣服上经常会粘上口香糖,想弄弄不掉,时间长了还是块"黑疙瘩".
  很兴奋,今天我博客竟然意外的突破了1000,原本以为要在"劳动节"庆祝这个值得纪念的光景,然而,它提前了.
  提前和口香糖有什么关系?看看我的留言里,乱七八糟的都是一些关于闲散者的BLOG,无非是些用色诱勾引浏览我的BLOG的朋友,侮辱的不仅仅是他们的名声,也是我的名声.
  我向来不反对广告,因为广告能让人了解产品.但是这样的广告是不是有点脏?比李宇春拿着牛奶走进我的BLOG还要恶心点.毕竟还是有部分人是欣赏他的,而这些肮脏的广告,除了想吐还是想吐.
  不过怎么防范?小偷是想把你兜里的钞票拿走,而他们,是想往你身上贴口香糖!
  这些人的目的是希望成为博客名人,但名人有优劣之分,一个人见人赞的博客和一个人见人骂的博客是两种概念,一个做偶像,一个做老鼠.
  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理论,如果不能流传千史,就要遗臭万年,但是臭要有个方法,这样臭还没臭到根源,不如自爆个日本大使馆,或者直接了当的到日本的大街上砍人,多少落个民族英雄的称号.
  我在犹豫着是否删除掉这些恶心的广告,继续发扬着"网络广告",还是让我的博客成为片纯净的天地?
  博客也是口香糖,让你的博客成为众人咀嚼的享受,不要让你的博客成为裹在裤子上的一块烂胶!
  敬爱的博客运营商们,请抵制一条消息可以反复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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