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脸和手之外我非常不喜欢洗身体的局部,因为洗除了脸和手之外别的部位全部都遮在衣服里头,要单单洗其中的哪一块都非常不方便,主要是怕弄湿了衣服,特别是在寒冷的北方的冬天,弄湿衣服是一件非常难受的事情。脚在除了脸和手的所有部位里面属于是比较方便洗的部位,这就是为什么人除了脸和手之外就数洗脚最勤了,别听人们说的因为脚脏,那不是真正的理由。胡乱写篇日记竟然研究出了人类为什么洗脚勤的真正原因,我真是有搞研究的天赋,我决定,等我一有时间并且不愁养家糊口的时候我要去仔细的研究《红楼梦》,到时候我也要重新解红楼。
综上所述:我的习惯是,要么不洗,要么就洗澡。
可是现在的人民生活水平似乎还没有达到每个人可以每天洗个热水澡的水平——至少我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我就只能等到能洗澡的时候再一起洗脚了,不管脚和其他部位有多难受,我就是有这样一个毛病,做事情喜欢干脆的、利索的、从头到尾一气搞定的。结婚前我就是这样生活着的。
结婚后情况完全不一样了,很多我觉得非常习惯的,非常爽的事情,恰恰就是老婆认为是非常所不齿、非常不应该的事情——这其中就包括洗澡的时候才洗脚。
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和老婆抗争……每次抗争都失败。
一段时间之后我还是会象征性的抗争一下……她知道我只是象征性的,我也知道,于是我还是该干啥就干啥去,我们两个都当做我们什么话都没说过。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什么都不说了……只是偶尔会想到,我以前不是这样的呀。
老婆只是老婆,不是黑社会的,她只能说“不洗澡就不让你上床”,而不会说“不洗脚就剁了你的脚”。刚开始我说不让上我就不上,正好我可以抽着烟上着网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的在网上调戏美眉,这样撑了几天之后实在撑不住了,因为我家就只有一张床……
我终于洗脚了。
来到四川之后我又被迫接受了另一种让我更加难受的单洗身体某个部位的习惯——烫脚。烫脚和洗脚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洗脚只需要端来一盆水,挽起裤子,伸脚进盆,左脚挫右脚,右脚挫左脚,几下便可洗完收工了。烫脚用的水是接近100度的开水,而且只有开水,脚放在水面上,不敢放进水去,又得要放进水去,拖鞋又是棉拖鞋,湿着的脚不能往上踩,那种提着脚的感觉非常难过,尤其过分的还是每次都要求要用完一开水瓶的烫水,每每都是好不容易盆中的水凉了,她又把开水加进来了。每次烫脚的过程都是我从希望走到绝望,再从绝望走到希望……这样来回反复折磨的过程。
如果说每次我放弃自己以前的一个习惯或者性格都被称作是失去自我的话,那么现在我已经是完全失去的找不到自我了。
得,不说这么多话了,盆和水瓶都已经准备好了。唠叨再多也还是得去烫,就像这日子还是得一天天过下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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