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拔人才是关乎企业竞争就是人才竞争战略的关键环节。首先是选拔人才的人水平有缺失,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选拔人才的考官水准不高,那么他那世俗的眼光和评价人才的“采分点”常常会出现偏颇。即使让他来执行已经制定妥当的选人标准,由于考官不具备战略思维,也会在不知不觉的选拔过程中,受到自己头脑中那些没有经过验证的糊涂标准的左右。考官的素质问题导致大批企业不具备选拔人才的真正能力。例如,如何在背景不清晰的条件下,在短时间内判断应聘人员的团队精神高低、专业素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个人脾气秉性与现有人员能否快速融合、他的诚信度等等关键。考官水准的低下势必“选拔”出一些带有考官影子的“人才”,而使用这些“人才”的企业在日后使用的时候才会用经济代价体会到小鞋的不适合性。
其次,选拔人才的考官不是直接用人的负责人,这就在程序上出现了重大脱节。自己的鞋子让别人来挑选,那么谁还能够比你还清楚你的详细感受和具体需求呢。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各级负责人都不应当将选拔人才的权利转授他人,这是企业实施人才战略的第一道门槛。所以,一定要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亲自把好第一道关口,防止那些庸才、蠢才、小人漏网进入,给企业造成损失,祸害企业之后扬长而去的结局。
第三,对人才的使用和管理。这是人才进门之后不能出现任何闪失的高难度程序。常常有企业负责人对其疏于管理下属的托词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是一句流传甚广的管理“名言”。实际上这句话根本就不是一个科学的命题,对于任何忠诚又水平高的人才都要有监督和追踪管理,不可以任用之后就放任不管、高枕无忧。对人的信任是建立在统一制度的监督框架之下,对于任何人的使用都要划出一个范围,而不是随心所欲。甚至在经济工作中大肆收受贿赂,私售企业资产、内外勾结损害企业核心利益,企业管理者都不知晓。这就是用人没有制度监督的恶果,而且对那些已经进入“疑人“圈子里面的人,不但要观察还要在具体任用上谨慎从事,防止给他提供使其私心恶性膨胀的平台。
已经有证据被怀疑的人是绝对不能使用的,除非事实证明没问题之后方可重新信任;任用的人也不能放任自流、自由发展,要将其放在监督制度和追踪管理的框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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