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northeast.cn/editor2/images/emot/face7.gif春节燃放鞭炮是我国传统文化内容之一,它的历史已有数千年之久。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多,居民住宅之间的密集程度不断加大,人们的生存空间和活动场所越来越被压缩。人和人之间关联度更加密切,也就是说,我们大家每个人的行为都不再是私人的、与他人没关系的举动了,任何人的活动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别人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
春节燃放鞭炮解除禁忌后,其弊端越发严重,而且已经发展到了大多数民众难以容忍的程度。首先是放鞭炮在时间上的无所顾忌,不管是深夜还是凌晨,不管邻居是心脏病、高血压,还是婴儿、夜班工人需要休息,只要自己高兴就好。这是乱放鞭炮的弊病之一。其次,大量的集中燃放鞭炮造成空气污染严重,春节期间城市上空弥漫着长久不愿散去的火药味道,对居民呼吸系统疾病爆发具有促进作用。第三,现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高层和小高层居多,在居民大院里没有任何监督节制的大量燃放鞭炮,造成高层居民窗户玻璃被不断炸碎,引发居民纠纷,有的发生严重对立,破坏了春节的和谐氛围。第四,燃放鞭炮引发汽车报警器鸣叫,长时间、凄厉的警报声音让周遭居民无法休息,成了扰民的一大乱源。第五,每年燃放鞭炮引起的火灾和对居民人身安全的伤害是此起彼伏,无辜的被害者留下了终生的伤害记忆。第六,春节期间环卫工人将大量燃放鞭炮留下的垃圾堆放在一起,进行二次燃烧。烧垃圾的烟尘对城市大气质量形成了二次污染和破坏。
上述问题已经成为城市的痼疾,已经变成危害居民健康的乱源。建议,城市管理部门对燃放鞭炮问题进行科学的研究,广泛征询专家和群众的意见。对春节期间燃放鞭炮的时间段和上市销售鞭炮的烈度进行限制,禁止那些“地动山摇”的高烈度鞭炮销售。对“窜天猴”“二踢脚”等高空爆炸鞭炮燃放地点立下“必须是空旷区域”的规矩,禁止在楼宇密集的居民区内随意燃放,以保证居民住宅的安全。对燃放后的鞭炮垃圾一律运走,不能在市区内就地烧掉。
事无巨细的法律法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祥和、健康,社会和谐的根本基础,我们的法律不但要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要保证少数人的权益,这才是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