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投标并都中标,怎么处理?
(2011-02-18 22:41:33)
标签:
建造师多处中标投诉处理杂谈 |
分类: 案例答疑 |
注册建造师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投标并都中标,怎么处理?
问:注册建造师(原项目经理)A某同时参加B市和C县的2个项目的投标,结果A某同时中了2个标,其中B市的项目比C县早一天中标公示,等C县项目进行中标公示时,就有人投诉,反映A某在B市的项目已经中标,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规定,要求取消A某在C县中标的项目。
请各位专家和行家出谋划策。
分析与解答:
一、个人浅见:
(一)监管部门应当接受投诉。
(二)应当等前一个项目公示期结束,视情况而定:
1、如果公示结束后,前一个项目没有接到投诉,业主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则取消后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2、如果公示结束后,前一个项目因其他原因被投诉,取消了中标资格,则应当确定后一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3、前一个招标项目,不能以“后一个项目(即C县项目)已中标”为由提出投诉,即使有投标人以此为由提出投诉,监管部门也不应该接受投诉,更不应该支持其观点。
二、题外话,说两点体会:
1、一个成熟的投标人,应当在前一个项目中标后,向后一个招标项目业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立即更换后一个项目的建造师;
2、一个成熟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中标或预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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