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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阅卷“作弊”问责谨防“李代桃僵”

(2011-06-16 10:35:22)
标签:

西安外国语大学

省招办

陕西省教育厅

高考

楷体

杂谈

分类: 关注高考

高考阅卷“作弊”问责谨防“李代桃僵”等待进入阅卷现场的大学生

网络报道西安外国语大学违规选聘本科生参加高考评卷问题后,陕西省教育厅、省招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要求查清事实,妥善处置,坚决维护高考评卷工作的严肃性。陕西省教育厅和省招办认为,西安外国语大学违反了教育部和省招办关于高考“严禁选聘本科生参加评卷”的规定,严重违规,必须立即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6月16日《西部网》)

http://news.163.com/11/0616/03/76L0B65900014AED.html

 

高考,是我国规模最大、最严肃的国家级考试,又被称为“全民高考”,其社会关注度可见一斑。

高考事关考生及家庭的前途命运,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各环节,均有严格而缜密的规定。即便如此,违规作弊现象依旧屡有发生,高考移民、考试作弊、招录顶替……而今,阅卷环节违规又浮出水面,使翘首盼望高考成绩出炉的考生和家长又多了几分忧虑。

高考分数是考生的“生命线”,一分之差或许命运陡变。因此,在高考阅卷的细微环节,都应该严格审核把关。令人不解的是,本科生参与阅卷现象已在当地存在5年,且参与阅卷的学生已把阅卷经历当做一种“荣誉”及就业的“砝码”,还有部分学生因阅卷后拿不到酬劳曾网上讨薪。试问,已被公众熟知的违规为何依旧发生?“相关责任人”都包括哪些部门和人员?实事求是讲,省教育厅是阅卷的领导者,省招办是阅卷的具体执行者,而高校只不过是“协助作弊”。因此,省教育厅、省招办及其负责人难辞其咎,理应成为被问责的主体。而从当地回应看,这两个责任部门俨然成了行使问责权力的“法官”,而高校成了“替罪羊”。

教育部对参加阅卷人员的条件有明确规定,而本科生参与阅卷,对省教育厅、省招办及相关高校而言,属顶风违纪。在高考阅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中,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不会缺位,但遗憾的是,并未担负起监管之责。

其实,有关高考阅卷的“小道消息”早已在坊间广为流传。譬如,20秒看一篇作文,“计件付酬”下的重数量轻质量,网上讨要阅卷薪酬,阅卷老师称“感觉要吐了”……高考应秉持公正而透明的原则,近年招录现场已向媒体公开,阅卷现场何不也让媒体“现场直播”?或让考生及家长到现场参观?乃至公示阅卷人员名单又何妨?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倘若如此,本科生阅卷也就失去了藏身之地。

违规已是客观存在,关键是如何通过问责以儆效尤,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其他地方、其他环节存在的问题。对这起事件的问责,应该组成专门调查小组,而不是教育部门“自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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