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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庙供奉县长”是侮辱还是嘲讽?

(2011-04-21 21:14:15)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土地庙供奉县长”是侮辱还是嘲讽?

    网帖曝光“七旬老人土地庙里供奉县长,跪求帮讨医疗费”,对此,河南省当地宣传部门回应称此举是“人身侮辱”,并已经着手调查此事。(4月21日《山东商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1-04-21/015522329105.shtml

 

且不说什么事由,一个72岁老人下跪足以令人心寒。

如果老人跪的是神灵,或许寄托着一种美好愿望。而土地庙里的“神灵”竟然是县长,惊讶之余,更多了一份忧虑。土地庙是民间供奉土地神的地方,神灵被县长的图片取而代之,老人跪求的不再是神灵,显然是权力。

老人自称是信阳市光山县泼河镇居民匡元秀,女婿无故被人用钢筋棍打断了右腿,家徒四壁的老人到处借债,医疗费已达四万多元,现在又要做第二次手术,昂贵的手术费使老人万般无奈。数万元医疗费对贫寒农家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况且在医疗费居高不下的现实下,犹如一个“无底洞”,吞噬着伤者的信心和希望。

其中有几个疑问需要厘清,其一,女婿无故被伤害,公安司法部门应该依法处理,追究致人伤害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这是社会公平正义所在;其二,老人把县长“请进”土地庙供奉,也许有吸引眼球的用意,但其目的无疑是为了女婿的权益诉求。老人是否向有关部门反映过问题,或者上访,新闻中并未说明。但老人的怪异做法显然是求助无门的无奈之举,底层民众的维权艰难更值得关注;其三,按照当地习俗,供奉活人有“诅咒被供奉者早点死去”的意思。当地县委宣传部的吴科长称“这是一种人身侮辱”,是否会动用公权力为县长“讨回公道”,委实替老人揪心。县长的公民权利也应该尊重和保护,关键是否属于吴科长所言的“人身侮辱”。其实,县长也好,吴科长也好,大可不必那么敏感,72岁老人膝盖都落地了,自身尊严荡然无存,说老人在侮辱他人,对老人何尝不是“侮辱”?

农民工讨薪要“求河神”、证实职业病要“开胸验肺”……维权艰难迫使民众不得不用极端甚至怪异的方式表达诉求。如果各部门官员多一些“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民生情怀,执法部门恪尽职守,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想必老人的女婿被打这样的案件就能够得到合理解决,老人也不必古稀之年还屈膝下跪,也不必冒着“侮辱人”的嫌疑供奉县长。在吴科长的头脑中“主次”分明,首先想到的是维护县长的尊严,但忘记了下跪的老人是县长的“衣食父母”,父母给子孙下跪情理何堪?

“头上有青天,作事须循天理;眼前皆赤地,存心不刮地皮。”这是旧时土地庙里的一幅对联,告诫为官者要清正廉明,体恤百姓,不要榨取民脂民膏,使百姓生活雪上加霜。老人在土地庙供奉县长,折射出民众维权渠道的闭塞、权力的傲慢与冷漠、官员与民众的隔膜。每一位手握重权的人民公仆当谨慎做人、踏实做事,别让权力成为让人下跪的“神位”。县长如何走出土地庙,答案不言自明。

 

 

 

    事件最新进展:

    已由县长改任县委书记的文宗锋表示“诚挚地向老人道歉”。

    光山县委宣传部主办的光山网发布了光山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

    1.光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诚恳接受舆论监督;

    2.责成泼陂河镇党委、政府同匡元秀老人见面,并同其女婿王雪涛联系,详细了解伤者目前身体状况,决定先期拿出一定费用,对其手术给予救助;

    3. 对于涉案情况,安排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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