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片插播低俗广告岂止是尴尬
(2011-03-15 10: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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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低俗监管杂谈 |
分类: 社会热点 |
南京一电视台通知多个小学观看安全教育片,中间插播了数段广告,包括妇科医院人流广告。当地教育局称,教育片经其审核不合格,未发放收看通知,电视台如何绕过教育局通知各校,原因不得而知。(3月15日《现代快报》)
http://news.163.com/11/0315/06/6V5R8I1A00014AEF.html
频发的灾难给公众防灾抗灾意识敲响了警钟,日本国民面对大地震的淡定有序值得我们学习深思。实践证明,在学校教育中加强防灾、安全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必然选择。利用电视台这一公共媒体播放安全教育片,并通知家长和学生共同观看,是电视公益性的体现,是好事。但好事做不好,犹如在美食中凸显一个苍蝇,令人作呕。
妇科医院的人流广告出现在让小学生观看的安全教育片中,家长们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换台或把孩子支走,这岂止是家长的尴尬?审查不合格的教育片为何能在电视台播放,更凸显了广告管理的软肋。
现实中,这样的尴尬比比皆是。无痛人流、性功能障碍、丰胸、不孕不育等低俗不堪的广告充斥荧屏,家长时常被孩子天真的提问搞得难以应对。电视低俗广告泛滥早已备受公众指责,社会环境遭到污染,更可怕的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受到了严重不良影响。这种精神污染相比那些假药、伪劣产品广告影响跟恶劣。
电视台是党的喉舌,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承担着传播健康向上的价值观、道德观,为公众提供精神食粮的重任。为了经济利益,不顾社会影响,无疑背离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偏离了电视台舆论导向的社会职能。
加强行业管理,净化电视广告环境,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精神环境,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迫切任务。1995年实施的《广告法》中,有保护青少年的相关规定,但执法不严、疏于监管,致使低俗广告在各类媒体屡禁不止。刚刚闭幕的两会期间,代表建议央视一套和各地方电视台首套节目应禁播商业广告,引发社会关注。电视广告是否要“一棍子打死”值得考量,关键是广告应限制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广告发布者应把好广告审查关,工商等相关部门应依法履行好监管责任,使低俗广告远离荧屏,远离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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