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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老”问题 有法可依(点评留存)

(2011-01-06 09:55:54)
标签:

石家庄

精神关怀

老龄社会

入法

老年法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慰老”问题 <wbr>有法可依(点评留存)

 

“慰老”问题有法可依
稿件来源:1月6日《燕赵晚报》   

 

     老年法草案“出炉”, 强调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子女 “常回家看看”将入法。我国目前已有1.67亿老年人。其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今日本报B8版)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以法律的刚性约束孝顺老人、赡养老人的行为,是法治社会的进步。但冰冷的法律并不能替代温暖的精神关怀,“常回家看看”更需要亲情和道德维系。

  “常回家看看”入法,也给原本生活、工作、学习压力已经很大的年轻一代又套上了一道“紧箍咒”。立法也要立制,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和规划一批老年服务场所,健全和规范尊老爱老道德标准才是当务之急!

  有道是:老龄社会已然到,养老问题不能绕。儿女回家常看看,莫使父母伴寂寥。

  另有诗为证:立法慰老很应该,违法可按法制裁。道德法庭难给力,有法可依乐开怀。

  

  文/风雨同舟、 悠然阿朵  诗/鹿台一卒、唐朝小雨

 

  图/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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