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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风暴”难以代替“细雨”

(2010-12-16 07: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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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

据《人民日报》报道,今年6月至今,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扫黄风暴”共立案侦查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5万余起,逮捕、刑事拘留2.5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近4000个。这场扫黄风暴席卷全国,已取得初步成效,不少群众明显感受到,淫秽色情犯罪活动有所收敛。

卖淫嫖娼、色情泛滥已成为久治不愈的社会毒瘤,公众深恶痛绝。“扫黄风暴”战果丰硕,公众拍手称快。然而,在兴奋之余,又难免疑惑,疾风骤雨般的扫黄能斩草除根吗?为什么这些违法行为不能遏制在萌芽状态?常态化机制为何总是难以凑效?

“运动式思维”在我国根深蒂固,无论是打黑除恶、扫黄,还是治理酒驾、安全检查,总是习惯于冠以“××行动”的称号,殊不知这些执法检查都是有关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每次“行动”之后,媒体新闻中就会出现一连串的数字,来彰显活动成果。令人纠结的是,这些数字是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数字大说明效果好,如上述“涉黄、涉赌刑事案件1.5万余起,逮捕、刑事拘留2.5万余人,打掉犯罪团伙近4000个”,从另一个角度说,数字小是不是能意味着“功夫在平时”?一连串的数字能否认为是平时不作为的“证据”?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平时严格执法,未雨绸缪。事实上,很多涉黄场所都已是经营若干年的“老店”,甚至已经成为一个城市的行业老大、知名品牌,我们不得不怀疑,执法何以形同虚设。对北京天上人间、重庆希尔顿酒店等赫赫有名的场所,迟来的“整顿”说明了什么问题?值得反思。

家住北京市朝阳北路附近的陆大爷,接送孙子上下学要经过一个叫定福庄的地方。以往这一带足浴店、按摩房连成片,一些穿着暴露的年轻女子,时不时在门口搔首弄姿。“让人睁不开眼”,陆大爷只好带着孙子绕道儿走。连老百姓都能看出“门道”,当地公安机关会视而不见?

6月份以来,公安部从全国抽调专业侦查人员,组成27个暗访组,分两批对北京等4个直辖市、河北等20个省(区)的651家娱乐服务场所进行集中暗访检查。暗访检查结果令人惊诧,虽然各地都在“扫黄”,但娱乐服务场所内卖淫嫖娼、淫秽表演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娱乐服务场所淫秽表演花样不断翻新,犯罪活动气焰嚣张;一些城市仍存在卖淫女站街拉客招嫖、卖淫场所聚集一条街的变相“红灯区”,甚至呈公开化的趋势。在集中暗访的651家场所中,发现存在组织、容留、介绍卖淫、组织淫秽表演等违法犯罪问题的,有381家,占暗访检查娱乐服务场所总数的58%,其中还有不少是2009年通报必须整改的娱乐场所。

我国的公安体制健全,上自公安部下至基层派出所,目标责任明确。公安部的暗访组的检查结果说明了什么?如果各地的社会治安都依靠公安部的工作组参与,面对泱泱大国,恐怕公安部机构再庞大,也难以招架!

“扫黄风暴”刮起,老百姓在叫好的同时,也希望公安机关不能只抓小“鱼”小“虾”,查处几个“小姐”了事,要严打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这也正是扫黄越“扫”越“黄”的症结所在。我们在电视新闻中习惯于看到,从天而降的警察将衣衫不整的小姐们带走,似乎抓“小姐”就是扫黄。于是,小姐层出不穷,时间一久,连小姐们都摸准规律,知道享受“星期天”了。“打蛇要打七寸”,小姐只是个小尾巴而已。“幕后黑手”不斩断,风暴过后尽欢颜。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暗访侦查,盯办重点案件,健全打击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完善通报查处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机制。各地公安机关都应该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扫黄不仅需要“风暴”,更需要的是日常的“毛毛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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