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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鲁花互联网品牌机会战略杂谈 |
常常被问及一个问题:贵公司的电视,新媒体,纸媒体,电台及户外移动媒体的广告占比是多少,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提供的数据的意义是什么?
为客户寻找成功品牌可效法的传播依据吗?
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营销数据吗?
还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寻找中国广告增长的发展方向和轨迹?
广告主在广告传播策略的实施过程中,绝非事先考虑要给媒体做分段式占比规划,(但可能会策略性的照顾到某个层面的媒体)他首先考量媒体对其品牌的传播的实效性。传播力和公信力是否在一定区间内,产生了销量。这一方面,强大的数据平台和多少年为广告主提供服务的广告公司,为企业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空间。当然最后能够形成你要的那个数据,但这个“占比”数据的确没有科学意义,也不具备给其他客户提供传播样本,不管你的品牌有多大,不管你在行业中的地位有多高,实效传播是一个广告主的责任也是广告人的责任。如果拷贝这样的传播策略往往会使企业贻误战机,不太厚道。
企业主权时代,他更愿意把投放的目标定位在与他的消费最便捷地触及到的并产生互动的空间,过去他可能愿意与电视结缘制造“超女”和“美味中国”,现在他依然孜孜以求地通过电视媒体延展着他的品牌魅力,你可以理解为植入广告,或者融入广告,但随着新媒体的蓬勃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在特别是在技术上,为广告主提供了优质的传播平台,更重要的是,没有企业愿意忽略这样一组数据:CNNIC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已达4.2亿,这个一个被互联网“圈养”了二十年的庞大群体,广告主能不心动,能不行动吗?
于是你冒出一句话:广告主是不是太功利?只是到这个时候你才出来冒泡?
其实不是的,广告主时时刻刻在关注着互联网的发展走向,时时刻刻在与互联网SNS着,在天涯上,在社区里,在微博上都有企业的影子,他是广告主在新媒体的哨所,是企业敏感的触角,牵动着品牌的神经。况且广告主本身自己也有自己的网络平台。
兴许是巧合,鲁花与互联网的合作2010年,从投放成本和投放规模上,都达到了一定的量。从目前反馈的数据看,取得了传播效益的最大化,鲁花的经济效益也取得了历史上的最好水平。但也绝非是广告预算出来的结果,而是鲁花充分利用品牌的三大策略中的“机会战略”,抓住了新浪微博盛行的热点,像去年春晚小品《五十块钱》的广告植入广告一样,把新浪微博盛典植入了一把。当然实际上完成广告传播上的技术支撑,不像我说的那么轻松,而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是互联网媒体和广告主之间的一次战略性合作也是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当然不是本文要罗列的目的,但有一点,数字化营销是一个广告主必须面对的课题,如果还沉湎在过去对传统媒体的投放概念上悠然自得,必将被互联网受众忽略,同时也不能用传统投放电视和其他媒体一样的眼光和方法投放互联网(方法另文阐述)。
B2B的电子商务不会成为过去,C2C的人人都在熟练地运用,而C2B模式是企业,广告主应该关注的模式。
互联网营销不是简单地在互联网上完成传播任务促进销量的广告运动,尽管我们依然没有放弃这样的运动,而且要加大对于网络的投放成本,是因为他有很好的传播力,今后一个时段依然可以通过门户网站视频网站传播品牌策略,但我想得更多的是任何实现C2B的模式,那是企业的全新的营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