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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有话说】101 保险潜规则03撬单A欺骗

(2012-06-22 17:21:10)
标签:

保险

边缘

传统

调侃

恶搞

分类: 【李辉有话说】

《李辉有话说》

保险潜规则03撬单A欺骗

作者:木子辉



  “撬单”是保险从业人员嘴里的叫法,其他行业是否也是这样叫,我不很清楚。

  所谓“撬单”,有业内人士这样解释:“意思是,想办法让客户已有的保险做“退保(包括犹豫期退保)、停缴、缓缴或减额交清”,从而达到让客户在他本人这里重新投保的目的。”我们简单理解为让客户放弃原来的保险代理人,而转投自己推荐的保险产品,成为自己的客户。
我举几个例子:

  1、欺骗:一位老爷子给孙子投保,考虑到自己年龄大了不想选择长期的险种,免得自己没供完保险就不在了,成了儿女们的负担,而老爷子相中的产品是最低五年期的,老爷子想三年交,我只好告诉他再考虑考虑,这款产品最低五年。当再次回访的时候,老爷子已经在一个女同事那里做了,我问老爷子怎么想通的,他说我想让他多花钱,人家某某小姑娘说可以交三年,我只好带老爷子回公司,老爷子才知道是被那个姑娘忽悠了。一两个月后,我再给老爷子打电话的时候,其儿媳态度非常恶劣,说保险公司就知道糊弄老人家,经询问,老爷子前不久刚刚离世。

  这个案例比较特殊,这种“撬单”不是在保单已经成立之后,而是在“促单”的过程中,被人捷足先登,关键是对方使用了欺骗的伎俩,为以后埋下了隐患,而《保险法》中要求保险代理人必须对客户“如实告知”。

  有保险业的前辈是这样告诉我的:“促单”要灵活,不要太死心眼儿,先把单子签进来再说,他都交三年了,到时再动员他多交两年不就行了?只可惜老爷子还没赶上交第二次就已经去世了。保单已经过了犹豫期,如果退保只能退出一半都不到的费用。

  大家可以想得到,某些潜规则,虽然与《保险法》相抵触,却已是保险业内的默认行为,每天的早会领导在台上教推销的“话术”,其实更多的是“骗术”,一旦你使用了某些技巧签到了客户,有一天出了问题,实施欺骗的是业务员,领导根本不会承认有过“授意”,代理人虽然忽悠了客户,却也同时被某些“前辈”“领导”给忽悠了。

  朋友们!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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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关注木子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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