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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黄灯”交规争论可以休矣

(2013-01-07 11:33:36)
标签:

道路交通法

交通指示灯

黄灯

汽车

杂谈

分类: 走遍神州大地-锦绣河山内地篇

   

    1月1日交管部门多项新交规宣布实施以来几天,严格处罚闯红灯、遮挡号牌、开车打手机、新手上高速等规定受到普遍好评。但大众对所谓“闯黄灯罚款计分”规定议论纷纷,贬多赞少,大有全民共讨之的声势。笔者认为该条款确实多有不妥:

    首先,该条款实际上把红黄绿三色交通指示灯合并成了红绿两色指示功能,去掉了黄灯的过渡状态,企图让快速行驶的汽车瞬时停下来,违反科学规律。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绿灯行驶、黄灯警示和红灯停止,功能各不相同。该交规把黄灯红灯指示功能实际合并归一,涉嫌违法。

    再者,三色指示灯本来就是从红绿两色指示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世界已经通行近百年,说明这是最为合理最为人性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该交规有违历史潮流而动。

    另外,要不闯黄灯实在太难,笔者在此项新规宣布实施以来,特别谨慎,曾下决心做到不闯黄灯,车开得比好多年前新手时还别扭,结果还是失败了。那一次刚好老婆坐在副驾位置上,她没有驾照,于是马上埋怨我闯黄灯了,直到我发火才停止下来。其实我的车是在接近路口停止线的瞬间,绿灯突然变黄灯的,我试图急刹车停住,但汽车还是完全冲出了停止线,我只好加油向前走了,否则就会停在十字路口中间。我想制定“闯黄”交规的“专家”一定是没有亲自驾驶过汽车的人,否则是制定不出如此愚蠢的交规来的。

    当然,如此交规一定会有不少“效益”:如果真的严格实施,罚款收入将有天文数字的进项;由于交通流量的减少,大众为此将在路上耽误更多的时间;企业将为此付出更多的运输成本;交管部门将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来处理相关问题;实施细则将补丁加补丁又补丁,没完没了;路口的追尾事故将明显增加,不是有保险部门开始考虑增加保险费额了吗?总之,不一而足。这项“奇思妙想”的交规真能完美实施,一定可以获得当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项,“砖家”该不是冲着这个来的吧?

    其实处理起来很简单:就是好的合理的继续坚持,不好的不合理的予以改正;直接收回“闯黄灯”这项不合理的交规,让“闯黄”的交规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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