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股价波动比较严重,有媒体报道称今日深沪两市或将有近千只股票停牌,但实际上,有关媒体误读了两市的交易规则。
记者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得知,按照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所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是指股票当日收盘涨跌幅与对应分类指数收盘涨跌幅的差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则包括了连续三个交易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甚至一个交易日的三种情形。因此,“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异常波动标准,是指将股票每日与对应指数的涨跌幅偏离值累加起来,如果加值达到或超过了+20%或-20%,就达到了异常波动标准。
以5月30日至6月1日的交易为例,假定深交所主板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其每日跌幅为-10%,而其对应的分类指数深圳A指三个交易日的跌幅分别为-7.15%、-1.06%和-4.95%,因此该只股票在5月30日、31日和6月1日的每日涨跌幅偏离值分别为-2.85%、-8.94%和-5.05%,三日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值为-16.84%,则该股票未达到涨跌幅偏离值累计-20%的异常波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