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在国内采购原料后,将原材料委托另一家生产企业加工成商品,最后收回商品出口。请问该笔出口业
(2014-09-13 15: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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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外贸公司在国内采购原料后,将原材料委托另一家生产企业加工成商品,最后收回商品出口。请问该笔出口业务购进的原材料和支付的加工费是否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自2012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综上述,外贸公司出口上述委托加工的商品,必须按规定取得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免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