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楼第三小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试行)
(2008-08-12 15: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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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新闻稿件宣传工作报刊杂志王露杂谈 |
分类: 有轨必圆——制度文化 |
[ 2007-12-23
17:54:00 | By: 蓝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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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里,如何把自己学校的工作宣传出去,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为加大学校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学校知名度,促进学校的快速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新闻宣传工作制度: 一、成立学校新闻宣传小组 顾问:孙立华 谢洪森
组长:王露
成员:郭霞
顾问职责:制定新闻宣传制度,监督落实新闻宣传制度,全面协调新闻宣传工作。(孙立华) 监督落实新闻宣传制度,全面协调新闻宣传工作。汇集整理发表的文本及图片资料。(谢洪森) 组长职责:带头撰写新闻稿件,组织宣传小组成员发现学校新闻宣传点,组织撰写新闻稿并修改稿件、采集相关照片,组织发送到相关网站、电视台及报刊杂志。 成员职责:从不同的视角寻找学校工作的宣传点,积极主动撰写新闻稿件,先发至本人博客中,在博客中建立“新闻宣传”日志分类,汇集自己所写的稿件,并把电子稿件发至学校公共邮箱:hongsanxiao@163.com里,及时通知组长(两位组长其一即可),有被通知的组长审核,及时发送稿件。 历城教育局新闻专栏邮箱:jiayanfang1975@126.com 《历城报》新闻中心邮箱:lcxwzx@126.com 二、老师撰写新闻稿发送及发表办法 1、人人有责任撰写新闻稿件宣传学校的义务。 2、教师撰写及发表办法程序同上述“成员职责”。 三、新闻撰写任务量化规定 1、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要求至少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3篇新闻稿件。 2、中层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发表5篇新闻稿件,分管领导(校委会分工)每学期至少发表10篇(包括电视新闻稿),学校宣传工作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发表2篇,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发表1篇,(均指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及网站上发表。)教师发表篇数及级别不限。 3、稿件数量以发表为准,教师在个人博客中发表不算奖励范围,只计在校级网站以上发表的新闻稿件,校委会成员、宣传小组成员、教研组长在本校网站上发表不算奖励范围,只计区教育局、教研室网站及报刊以上的新闻稿件。 四、校级网站发表办法 1、稿件草稿发到学校公共邮箱里,并想办法通知组长,以便及时查看、修改上传。 2、稿件根据质量情况定酌发表。 3、题目楷体小三号字,正文楷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 五、区教育局网站、历城报新闻稿撰写及发表办法: 1、题目:宋体小二号字,内容仿宋 3号字,单倍行距。 2、把撰写的宣传稿件发到学校公共邮箱里,并想办法通知组长,以便及时查看审核。 3、由学校宣传组长审核内容、对内容适合的稿件进行修改,然后发送到教育局、《历城报》等邮箱里,发表后版权属于原作者。 市级以上的稿件发表需要大家广开门路,群策群力,允许一稿多投,除了寄到学校公共邮箱里以外,还可以自己想办法发表。同一稿件发表在不同级别的网站或报刊杂志上,按最高级别算奖金。 六、学校新闻宣传奖励办法 学校对在各级各类网站及报刊杂志发表新闻稿件的老师予以现金奖励: 1、在校级网站上发表一篇奖励5元; 2、区教育局网站发表一篇奖励10元; 3、在区政府报刊杂志及网站发表一篇奖励20元; 4、在市、省、国家级网站及报刊杂志发表一篇新闻稿件分别奖励30、40、50元。 (上述第1条指领导班子和宣传小组成员以外的教师,第2—4条适合除分管领导以外的所有教职工。) 5、发表后及时通知或拿相应的报刊杂志到分管领导处(本学年分管领导为王露主任)登记,一学期汇总一次,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兑现奖励。 6、学校对在每学期宣传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老师予以“学校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并适当予以物质及精神奖励。 (注:本奖励制度仅限于新闻宣传工作,和其他工作不牵连。本办法解释权在校委会,自2007年9月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