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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组织的银行账户该以什么名义开?

(2015-02-04 20:20:57)
标签:

杂谈

业主组织的银行账户该以什么名义开?

一个能独立自我管理的组织,其重要标志就是有组织自己的银行账户。否则,这个组织用于自我管理的资金都不能自我管理,还何谈“自我管理”呢?!钱由谁控制着,谁就是(背后、真正的)管理者!

业主组织的建设者们也不例外,一直希望能在组织起来之后,尽快开立属于自己的账户而存放资金用于组织的运行、管理和建设。但是在社会现实中,出现了两种分别是以“某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某某小区业主大会”为账户据名人的银行账户(见下图一、二)

http://ww1/large/40acd97fjw1eoxlawx6j8j20sg0lcq7o.jpg(图一,某小区业主大会账户开户许可证)

http://ww4/large/40acd97fjw1eoxldsk1blj21kw15kalf.jpg

(图一,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账户开户许可证)

从这两种名称的使用,就可以看出银行、政府乃至社会对到底什么是“业主组织”的认识有严重的分歧。有人认为业委会,是业主组织;而有人认为业主大会是业主组织。其实,这个问题换个视角问:“公司是股东们的商业组织”还是“董事会是股东们的商业组织”,所有的人都会认为公司才是组织,银行账户也应该开公司的,而不是董事会的。

给“委员会”开账户,其实来自政府行政主导下的各种委员,也包括居民委员会。

“业主大会”的账户,从账户名称上就可以看出,账户的所有权是业主大会即业主组织的。里面的钱,尽管也是交给业委会来管理、使用,但业委会应该向业主大会负责。而“业主委员会”的账户,则从名称上就是这几个人组成的委员会的账户。账户里的钱,也许是业主大会的、也许是只属于这个委员会的……说不清楚。更重要的是,它不利于业委会委员们建立“钱属于全体业主,业委会委员们只是这个账户的管理者”的观念的建立,反而会使得业委会委员们认为自己是这个账户及其中资金的所有者。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业主大会一旦设立,除非建筑物灭失或业主共同决定撤销,其将永远存在下去;而业主委员会这个业主组织中的小机构,很容易就会因为成员的后继无人而停止工作,这样其中的资金就很难处理。

总之,业主组织的银行账户,应该以业主组织的名称开立为宜,而不应该以业主组织中的一个小机构的名称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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