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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律语法理论与汉语韵律语法研究述评

(2013-03-11 22:20:05)
分类: 语言研究

韵律语法理论与汉语韵律语法研究述评

 

摘  要:汉语韵律语法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蓬勃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深入探讨阶段(21世纪初以来)。但这三个阶段的界限并不是截然分立的,后两个阶段代表的是韵律语法研究的两种路子:一是从句法内部寻求解释,一是从语义、认知等方面寻求解释。本文在评述目前汉语韵律语法研究中盛行的几种韵律语法理论的基础上,认为韵律与语法互动的背后是韵律与语义、语用的互动,从认知、语义和语用等解释韵律制约语法现象是条可行的路子。

关键词:韵律语法;认知与语义;互动;句法自主

 

 

 

零、引言

汉语历来注重声韵节律的作用,但考察韵律和语法的相互制约关系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传统的语言研究语音、词汇、语法各自独立, 描写语法学的操作程序又强调只能先分析音位、后分析语法”(袁毓林2003),对语音和语法分而治之,导致韵律和语法的互动关系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不过,部分学者还是比较敏锐地察觉到语音和语法之间的某种关联。林焘(1957)考察了现代汉语趋向补语、可能补语、程度补语和少数结果补语等,发现语音格式的不同对语法和语义有直接的影响。林焘(1962)还对现代汉语轻音和句法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更全面的考察。

但考察韵律节奏对句法组合制约影响较大的,要数吕叔湘(1963),该文在讨论音节与汉语的句法组合之间的关系时指出:

三音节的语音段落,大多数是由一个双音节加一个单音节(2+1)或是一个单音节加一个双音节(1+2)构成的。从结构关系上看,除少数情况外,都属于偏正或动宾两类。……(偏正组合中),2+1式(如“动物学,示意图,辩证法,可见度”)比1+2式(如“副作用,手风琴”)要多得多,……跟偏正组合的情形相反,三音节的动宾组合是1+2式(如“买东西,写文章”)多于2+1式(如“吓唬人,糟蹋钱”)。

吕先生非常简明地概括了现代汉语单双音节搭配与句法组合之间的关系。从此,单双音节搭配研究成为韵律语法的热点,引来众多学者的持续关注。

近20多年汉语韵律语法研究蓬勃发展,研究的内容不再局限于音节和句法组合之间的关系。韵律构词法、韵律句法、语言历时演变的韵律制约等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总的来看,汉语韵律语法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步探索阶段、蓬勃发展阶段、深入探讨阶段。

A、初步探索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是在结构主义盛行的背景下对语音和语法互动关系的探讨。代表性的研究有林焘(1957,1962)、吕叔湘(1963)、吴为善(1986,1989,2006)、陆丙甫(1989)、张国宪(1989),研究方法上是相对朴素的,研究内容上主要是关注单双音节的搭配问题(除了林焘主要关注轻音的语法意义)。

B、蓬勃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非线性音系学的兴起和节律音系学发展,韵律语法研究也有了比较深厚的研究基础和理论,韵律音系学成为韵律语法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代表性的研究有陆丙甫和端木三(Lu & Duanmu 1991,2002)、冯胜利(Feng1991,1997,1998,2000,2005)、端木三(1997,1999,2000,Duanmu 1997,2000,2007)、黄梅(2008)、王丽娟(2009)、崔四行(2009)、洪爽(2010)等,研究内容不再限于单双音节搭配研究,相关研究涵盖了韵律构词法、韵律句法、历史韵律句法学等诸多层面。

C、深入探讨阶段(21世纪初以来)。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不满足于从句法内部解释韵律语法现象,而是从语义、认知等方面寻求解释。认为可以用韵律语法理论对汉语相关现象进行描写,但要解释还是要回到句法语义层面上来。代表性的研究有王洪君(2001)、王灿龙(2002)、张国宪(2004,2005)、周韧(2006,2011)、柯航(2007,2011)、吴为善(2011)等。

汉语韵律语法研究虽然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但这三个阶段的界限并不是截然分立的。后两个阶段代表的是韵律语法研究的两种路子:一是从句法内部寻求解释,一是从语义、认知等方面对韵律制约句法现象进行解释。

一、在句法内寻求韵律制约语法的动因

    从句法内部寻求解释的理论主要有辅重原则、深重原则、音步组向原则和核心重音指派原则等。这些理论力图在句法内来解释各句法结构的韵律表现。

1.1辅重原则

1.1.1概述

陆丙甫、端木三(Lu & Duanmu 1991,2002)提出的辅重原则(NHS),简单地说就是句法上的辅助成分要重于核心成分,句法结构的重音由句法上的非核心成分(辅助成分)获得,因此辅助成分要比核心成分重。但汉语核心重音的表现并不明显,“除了强调或对比重音以外,汉语的重音到底在哪儿连语言学家都不十分清楚”(端木三 2007),因此,他们认为汉语辅重实际上表现为辅长(NHL),即句法上的辅助成分要长于核心成分,或者至少不短于核心成分。辅重原则和辅长原则可以简述如下:

辅重原则[②]

在一个“核心—非核心”(或者非核心—核心)的句法结构中,非核心成分要重于核心成分。

辅长原则[③]

在一个“核心—非核心”(或者非核心—核心)的句法结构中,核心成分不能比非核心成分长。

1.1.2理论应用

陆丙甫、端木三(Lu & Duanmu 1991,2002)提出的辅重和辅长原则可以很好地解释以下现象。

(1) 动宾(VO)  2+2        1+1     2+1      1+2

阅读-报纸  读-报  *阅读-报  读-报纸

表演-戏剧  演-戏  *表演-戏  演-戏剧

种植-树木  种-树  *种植-树  种-树木

 

(2) 偏正(MN)   2+2        1+1     2+1      1+2

手表-工厂   表-厂  手表-厂  *表-工厂

技术-工人   技-工  技术-工  *技-工人

煤炭-商店   煤-店  煤炭-店  *煤-商店

 (3)             2+2动宾或偏正   1+2动宾     2+1偏正

复印-文件        印-文件       复印-件

测量-仪器        测-仪器       测量-仪

筹备-经费        筹-经费       筹备-费

运输-箱子        运-箱子       运输-箱

运用辅重和辅长原则,可以很好地解释例(1)-(2)的现象。 动宾结构中,动词是核心,宾语是非核心,是辅助成分,因而重音应该落在宾语上,也就是动词音节不能比宾语长。因而动宾结果排斥2+1结构。在偏正结构中,中心语是核心,修饰语是非核心,因而修饰语短于中心语的1+2结构很难成立。在可能为动宾或偏正的2+2结构中,前面的动词是单音节还是双音节,会直接制约句法上是动宾还是偏正结构。

1.1.3存在的问题

    陆丙甫、端木三(Lu & Duanmu 1991,2002)指出,对于辅重原则,存在三种反例:(4)  2+1式的动宾结构:喜欢书   研究人    相信鬼

      1+2式的形名结构:女工人   大房间    大事情

1+2式的名名结构:金屋顶   省代表    校领导   班主任   皮沙发   布手套

陆丙甫、端木三(Lu & Duanmu 1991,2002)对2+1式的动宾结构这类反例的解释是像“书”、“人”、“鬼”这些名词没有变通的、可替换的双音节形式。端木三(1999,2000)又指出“研究鬼”这种结构中的单音节宾语刚好是在停顿前的位置,可以后加一个空拍组成一个音步。这些解释都稍显勉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由于2+1动宾结构在数量上不多,因而对辅重原则威胁不大。对于1+2式形名结构和名名结构的反例,端木三(2000)设定了两条规则:

a.*[形+名]:形+名部不能组成一个复合词。

b.音步庇护所(Foot Shelter):复合词的合格条件在音步内部的结构中无效。

正如王洪君(2001)、周韧(2006)分析的那样,端木三(2000)的解释还是有问题的。而且跟2+1式动宾结构这种例外的数量有限不同,1+2式形名结构数量很多。辅重原则不能很好地解释形名组合的韵律模式。

1.2深重原则

1.1.2.1概述

Cique(1993)提出了“深重”原则(Depth Stress Principal):

    在结构上内嵌最深(most embedded)的成分将得到重音。

语句重音跟句法的深度直接有关。重音从句法的最深处开始,一步一步积累而成。因而端木三(2007)把这种假设称之为累积重音。所谓内嵌最深,是指在一个最大的投射XP中,只要某一成分与顶端节点XP间隔的节点最多,那么这个成分就应该是内嵌最深的成分。其实内嵌最深的要求主要是保证在一个XP中,处于补足语位置的成分优先得到重音,而中心词次之。

1.2.2理论应用

   因为动词和宾语之间是中心词和补足语的关系,因而深重原则能解释类似例(1)那样的动宾结构。对于“煤炭店”、“木沙发”名名组合的结构,深重原则也能比较好的解释为何重音分别落在“煤炭”和“木”上。对于辅重原则无法解释的形名结构,如“大房间”、“女工人”等,深重原则认为在这些结构中,“名词”是内嵌最深的成分,而不是作为标志语的形容词,因而重音应该指派给名词,形名结构应该以1+2为常规。

   洪爽(2010)利用深重原则分析了现代汉语中单音节副词及其重叠形式修饰谓词性成分时的音节搭配问题,认为现代汉语中存在两种状中结构,一种是状语性成分对谓词性成分的简单附加,另一种是以“地”为中心语的功能短语。音节搭配为2+1的状中结构合法与否就取决于它们属于哪种状中结构。韵律表现不同源于句法结构不同。

1.2.3存在的问题

    深重原则在解释形名结构重音时,看似比辅重原则高明,但也有不少问题。比如按照深重原则,附加语-中心词结构的重音应该落在中心词上,而汉语这类结构重音可能前可能后,也就是说附加语-中心词结构可能是1+2结构,但也有不少2+1结构,2+1结构这样的反例深重原则无法解释。比如:

    (5)绍兴戏  暑期班  农民工  皮革包

1.3音步组向理论

1.3.1概述

  冯胜利(1997、1998、2000)避开重音,用音步组向理论来解释单双音节搭配问题。他严格区分了“词”和“语”,认为两者的韵律模式有很大区别。冯胜利认为汉语中的词是从左向右组织音步的,而短语则是从右向左组织音步的,即“右向构词,左向造语”。

  与音步组向理论密切相关的有汉语韵律构词学的“最小词”理论:

[音步]韵律词,或[(σ σ)音步]韵律词

“最小词”理论的理论来源是McCarthy&Prince(1998)。根据这一推理,最小词就是最和谐的韵律词。在一般的节律限定条件下,任何不区分音节重量的语言里的最和谐的韵律词,都是由两个音节(的长度)所组成。

  韵律构词的基本法则是(冯胜利 2000):

  复合词的韵律条件

  一个复合词必须首先是一个韵律词(最小词)。

1.3.2理论应用

该理论能解释例(1)-(3)的语言事实。复合词只有是2+1才是合格的,如皮鞋厂。而“*鞋工厂”由于违反“右向构词”,所以不合格。同样,“种植蒜、购买书”之类之所以不成立,是由于他违反“左向构语”,他是“右向”的。

韵律构词的基本法则可以解释不少韵律语法现象,比如不是最小词就不能构成合成词([名+名] 除外,参看冯胜利 2000):

                   最小词                大于最小词

(6)VO:  [关心]他、[负责]病房     *[开玩笑]他、*[负责任]病房

VR:  [打套]基础、[写通]句子    *[打牢固]基础、*[写通顺]句子

AN:  白[大褂]、黑[小辫]        *白[大盘子]、*黑[小雨伞]

1.3.3存在的问题

音步组向理论不是没有问题,辅重原则中遇到的反例,音步组向理论解释起来也吃力。如存在大量的“大房间”式1+2形名结构,要维护音步“左向构语”,就必须说所有1+2形名结构都是短语,而这个跟事实不完全相符。端木三(Duanmu 1998:135-196)就曾经证明部分1+2形名结构是复合词,比如“黄玫瑰”。

另外音步组向理论对于辅重原则比较难解释的反例“相信人”、“研究鬼”也显得无能为力。 

1.4核心重音指派原则

1.4.1概述

    冯胜利认为韵律构词法和韵律句法学的韵律运作机制不同,控制韵律构词法的是韵律词、最小词、音步,韵律构词法的“靶心”是长度,而韵律句法学的“靶心”是重音。他(2002)指出:韵律构词是“大小”或“长短”的问题,而韵律句法则是“核心重音”或“轻重结构”的问题。核心重音一条基本的规则是:[X Y]  若C为短语,则Y相对较重。Liberman and Prince(1977)把这条规则称作为核心重音规则(Nuclear Stress Rule)。冯胜利(1997)在Liberman and Prince(1977)核心重音规则和Zubizarreta(1998)关于德语的核心重音描述的基础上,提出汉语的核心重音指派规则:

给定两个句法节点C1和C2,若C1和C2具有选择性词序关系,那么其中较低的、为选择者直接管辖的一个获得较重的重音。

与这条规则相匹配的,冯胜利(2002)还提出了一条例外规则,即隐性条件:

在韵律规则的运作中,指代性成分(如代词、语迹等)均隐而不现。

1.4.2理论应用

   为什么“收徒山神庙”这样的动宾式动词带宾语中,动宾式动词中宾语必为单音节?冯胜利(2002)认为这是最小词和核心重音交互作用的结果。“收徒山神庙”是动词移位的结果,要实现移位,就要保证移位[VO]一定是个最小词,这既是句法运作的要求,也是韵律构词系统的限定。按照冯胜利的论证,如果不是最小词,“*收徒弟山神庙”就违反了韵律构词和韵律句法相互作用的规则,因而是不合格的。

   董秀芳(1998)、 冯胜利(2002)都谈到了述补结构带宾语时补语音节的限制。比如“*关严实了窗户”、“*负责任病房”等都不能成立,必须是单音节。

冯胜利(2005)还用核心重音理论解释了很多句法结构的历史演变,比较有说服力。王云路(2007)论述了历时语言某些双音节词形成跟韵律的关系。

   王丽娟(2008)、崔四行(2008)、黄梅、冯胜利(2009)利用核心重音指派规则分别讨论介词的分布和长度、离合词的离合的条件、嵌偶单音节句法分布等。

   核心重音指派原则看起来比较强大,能描写和解释很多汉语韵律句法现象。正如诸多理论假设一样,随着研究的深入,就会发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4.3存在的问题

冯胜利(2002)利用最小词和核心重音交互作用分析了动补结构带宾语的问题。但这种分析思路很难分析双宾句式和名词谓语句。另外核心重音指派规则有一个程序,最重要的就是要求句法运作完成后才进行韵律运作,这样是十分不经济的一种运作程序。(周韧2006:79,2011:138)

以上四种理论都是从句法内部对韵律制约句法现象进行解释。深重原则、韵律构词法的“最小词”理论、核心重音指派原则等更是以当代形式句法理论为基础,在句法内部寻找韵律制约句法的原因。

 

二、从语义、认知等方面寻求韵律制约语法的动因

上述理论与其说是寻求对韵律制约语法模式的解释,还不如是说是个描写工具。因为他们的解释都在句法内部寻求解释,最多是一种“弱解释”。还有不少学者尝试从韵律以外的句法、语义、认知等寻求对汉语句法韵律模式进行解释。

2.1松紧匹配原则

吴为善(1986,1989)认为1+2和2+1的音节组合有松紧之分,结构松紧和节律松紧存在着匹配关系。节律结构层面的“松”、“紧”与句法结构层面的“松”、“紧”相匹配,而且节律层面的“松”、“紧”在句法层面的投射结果是对不同等级的语言单位的选择:

节律结构   句法结构   语言单位

1+2   →   动宾     →   短语      

2+1   →   偏正     →  复合词

吴为善的研究也不是没有问题,正如柯航(2007)所指出的那样:单独说某个句法结构的松紧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所谓松紧必须有所比较,而且应该在统一的尺度上加以比较。柯航(2007)在吴为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韵律的松紧与句法结构的松紧之间的关联标记组配模式。她通过对599和995变调的不同,论证了1+2和2+1韵律模式的松紧差异,细分了不同句法结构松紧度的差异,然后对述宾、偏正、主谓、述补等结构单双音节搭配的组配模式进行了详细讨论。

松紧匹配原则对单双音节搭配的倾向有了个比较好的说明,但无法对出现的反例作出统一的解释。

2.2单双音组配的语法分工、语义和认知动因

有些学者认为音节搭配模式主要是因为词类在双音化历程中发展差异、单双音节语法功能分化和语义差异造成的。

王洪君(2001)提出“音节单双—语法功能分工说”,认为“音节搭配的常规是汉语史上双音化历程中名词、动词、形容词发展差异和单双音节语法功能分化造成的,与重音无关。” 她认为双音化过程中名词和动词的发展速度明显有快慢之别,双音节名词大量增加,而动词仍以单音节为常,所形成的述宾结构必然是1+2式的比较多。单双音节名词和动词在句法语义上的不同分工,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更本质的原因。这种单双音节的语法分工才是2+1动宾结构(如*种植蒜)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不过,王洪君(2001)的分析也不是很完美,她自己也指出,她这个分工说不能解释1+2名名结构(如*煤商店、*技工人)不合格的原因。

王灿龙(2002)和张国宪(2005)都指出,在汉语里,基本层次概念在语言中一般都对应于单音节词。

不过张国宪(2004,2005)更多地强调奇偶搭配句法、语义和语用的动因。他(2004)认为奇偶搭配的限制不仅仅是韵律问题,而“是语义、句法掣肘的结果”,“韵律只是语义的表征和句法的实践”(张国宪 2005)。张国宪(2004,2005)从词类搭配出发,分析单双音节之间的语义和搭配能力的差异,以及语法功能的典型性,观察到了一些我们平时不大注意的现象,解释了一些看似例外的现象。张国宪(2004,2005)的观点总体来看,是在王洪君(2001)和王灿龙(2002)基础上提出的,有机地糅合两人的想法。

王灿龙(2002)认为制约单双音节搭配更多是名词和动词等的认知语义。王灿龙(2002)认为无论名词还是动词,都以单音节词为各自词类的典型成员,表达基本层次范畴的概念。他提出动宾组合中1+1和2+2是常规的无标记组合形式,且1+1最具原型特点,1+2和2+1均为有标记组合。王灿龙(2002)的解释也不十全十美,比如他无法解释为什么1+2式在述宾结构中占有优势。

王灿龙(2002)认为句法组合的最终决定因素是认知语义。“音节的限制只是表面现象。”对这类句法结构可以从韵律层面进行描写,但解释就不能还从音节层面寻求解释,否则难触及问题的本质,因而解释还是需要从认知语义层面寻找原因。

王灿龙(2002)的上述观点有一定代表性,这正是近年来一部分学者努力的方向。

2.3信息量原则

端木三(2007)对辅重原则、深重原则等诸多语句重音理论逐一点评,认为这些理论都存在一些普遍问题。例如,为什么辅助成分要重读?为什么有强调的词,重音可以高于一般的语句重音?为什么常用词往往比非常用词的重音轻?为了解答这些问题,端木三(Duanmu 2005,2007)提出“信息—重音原则”(the Information-Stress Principle):信息量大的词要比其他词读得重。

这是他对自己辅重原则的一个改进,即从句法外寻求解释,这样似乎更加合理。

周韧(2006,2011)也同样认为“无论是深重原则还是辅重原则,它们都只是一个形式化的描写手段,并非是一种解释。”他在分析定语排序规律时受到启发,提出汉语句法结构韵律模式的“信息量原则”:

在汉语的句法组合中,信息量大的成分将得到重音,而信息量小的成分得不到重音。

周韧(2006,2011)的“信息量原则”与端木三的“信息—重音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正如周韧(2006,2011)所指出的,端木三“信息—重音原则”是用来维护他的辅重原则的。而周韧的“信息量原则”主要是用来解释汉语句法结构韵律模式背后的动因的。而且周韧的“信息量原则”比较精细,对具体问题的解释比较成功,很有启发性。

但“信息量原则”并不是没有任何问题。柯航(2007)就曾指出:从统计上看,动词的数量少,名词的数量多。似乎在述宾结构中宾语的选择面广,相当于对立项多,因此携带的信息量大,应该获得重音,但是实际上这只能是一个最为宏观的判断,对于具体的词项而言,影响其搭配的因素要多得多。具体到微观分析,VN结构中,既有2+1式定中结构,也有1+2的动宾结构,如果说1+2动宾结构里,后面的名词应该得到重音的话,那么又怎么解释2+1式定中结构里,前面的动词必须得到重音?沈家煊(2011)也认为“信息量”的判定标准还有待改进。

以上几种理论对句法语义在韵律模式中的作用的理解不完全相同。从王洪君(2001)“音节单双—语法功能分工说”认为音节搭配的常规是单双音节语法分工造成的,与重音无关,到张国宪(2004,2005)认为奇偶搭配的限制不仅仅是韵律问题,而是“语义、句法掣肘的结果”,“韵律只是语义的表征和句法的实践”,再到王灿龙(2001)“音节的限制只是表面现象”,可以从韵律层面进行描写,解释还是需要从认知语义层面寻找原因。王洪君(2001)、张国宪(2004,2005)、王灿龙(2001)都是对汉语句法结构韵律模式进行解释。而周韧(2006)、柯航(2007)执行的正是王灿龙(2001)的策略,在借助比较形式化的理论对汉语句法结构韵律模式进行深入描写的同时,寻求认知语义上的解释。我们认为这是一条十分可行的路子。

三、余论

从句法内寻找动因,解释韵律制约语法现象,还是从句法外的语义、认知寻找动因是两种不同的策略。沈家煊(2011)认为纯粹从句法着眼,坚持“句法独立”和“尽量在句法内解决”的方案解决不了问题,引入语义和语用因素是必要的。沈先生对周韧(2011)在吸收形式派和功能派各自的合理部分基础上,提出的信息量原则总体持肯定态度。他认为句法和韵律互动的时候,实际有句法背后的语义和语用因素在和韵律互动。

有些汉语句法结构的韵律移位是韵律和句法语义互动的结果。比如汉语多项定语的粘合式定中结构中居首的单音节定语遵循韵律规则移位就是韵律和语义相互作用的结果。柯航(2011)的“语义松紧度接近原则”就是针对对它们的移动限制提出的。她认为居首的单音节定语与中心词的语义松紧度同后续定语与中心词的语义松紧度相差越小的越容易移位,反之则越难移位。“语义松紧度接近原则”不仅能说明有些居首单音节定语何以不可移位(如“黑皮革沙发”、“甜红豆粥”),还可对居首单音节定语移位的可能位置作出预测。

是否可以进行韵律移位,决定因素不仅仅在于韵律,而是韵律和句法语义互动的结果。但到底是韵律的作用大一些,还是语义的作用强一些,我们认为要看具体的结构。不同的结构有不同的互动机制。总得来说粘合结构中韵律的作用相对大些,组合结构中句法语义的作用大些。粘合结构有粘合度差异,粘合度等级中粘合度越高的,韵律的作用也就越大。

韵律对语法的制约作用到底有多大?袁毓林(2003)指出:冯胜利(2000)企图用韵律要求来解释汉语“把”字句、“被”字句、主题句等句子中宾语位置的移动,,动词之后的介宾结构中的介词贴附在动词上。介宾结构位置从动词后向动词前的转移、SOV结构向SVO结构的转移以及“被”字句和“把”字句的产生和发展等历史句法问题,就颇让人怀疑:韵律对句法的作用会有这么大吗?

我们也有同感。韵律对语法制约的限度是什么?冯胜利(2000)提到的韵律制约句法的现象是韵律与句法语义作用不一致的情况下最终韵律左右了句法,还是韵律、句法语义的作用是一致的,韵律只是一致推动力?韵律和语法语义互动的可能是:韵律和语法语义作用一致、韵律与语法语义相左。只有在相左的情况下,我们才可能考虑韵律制约语法的限度。

 

 参考文献

[1]崔四行.三音节结构中副词、形容词、名词作状语研究[D].北京语言大学博士论文,2009.

[2]董秀芳.述补带宾句式中的韵律制约[J].语言研究,1998,(1).

[3]端木三.从汉语的重音谈语言的共性与特性[J].中国语言学论丛(黄正德等主编),1997,(1).

[4]端木三.重音理论和汉语的词长选择[J].中国语文,1999,(4).

[5]端木三.汉语的节奏[J].当代语言学,2000,(4).

[6]端木三.重音、信息和语言的分类[J].语言科学,2007,(5).

[7]冯胜利.汉语的韵律、词法和句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8]冯胜利.论汉语的“自然音步”[J].中国语文,1998,(1).

[9]冯胜利.汉语韵律句法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

[10]冯胜利.韵律构词与韵律句法之间的交互作用[J].中国语文,2002,(6).

[11]冯胜利.汉语韵律语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12]黄  梅.现代汉语嵌偶单音词的句法分析及其理论意义[D].北京语言大学博士论文,2008.

[13]黄  梅,冯胜利.嵌偶单音词句法分布刍析[J].中国语文,2009,(1).

[14]洪  爽.单音副词及重叠形式修饰谓词性成分的韵律问题[J].语言科学,2010,(6).

[15]柯  航.现代汉语单双音节搭配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论文,2007.

[16]柯  航.汉语单音节定语移位的语义制约[J].中国语文,2011,(5).

[17]林 焘.现代汉语补足语里的轻音现象所反映出来的语法和语义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1957,(2).

[18]林 焘.现代汉语轻音和句法结构的关系[J].中国语文,1962,(7).

[19]陆丙甫.结构、节奏、松紧、轻重在汉语中的相互作用[J].汉语学习,1989,(3).

[20]吕叔湘.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J].中国语文,1963,(1).

[21]沈家煊.专家评审意见,见周韧《现代汉语的韵律与语法的互动关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22]王灿龙.句法组合中单双音节选择的认知解释[J],语法研究和探索,2002,(11),北京:商务印书馆.

[23]王丽娟.从名词、动词看现代汉语普通话双音节的形态功能[D].北京语言大学博士论文,2009.

[24]王洪君.音节单双、音域展敛(重音)与语法结构类型和成分次序[J].当代语言学,2001,(4).

[25]王云路.试谈韵律与某些双音词的形成[J].中国语文,2007,(3).

[26]吴为善.现代汉语三音节组合规律初探[J].汉语学习,1986,(5).

[27]吴为善.论汉语后置单音节的粘附性[J].汉语学习,1989,(1).

[28]吴为善.汉语韵律句法探索[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6.

[29]吴为善.汉语韵律框架机器词语整合效应[M].上海:学林出版社,2011.

[30]袁毓林.走向多层面互动的汉语研究[J].语言科学,2003,(6).

[31]张国宪.“动+名”结构中单双音节动作动词功能差异初探[J].中国语文,1989,(3).

[32]张国宪.形动构造奇偶组配的语义·句法理据[J].世界汉语教学,2004,(4).

[33]张国宪.形名组合的韵律组配图式及其韵律的语言地位[J].当代语言学,2005,(1).

[34]周  韧.现代汉语韵律与语法的互动关系研究[D].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6.

[35]周  韧.现代汉语韵律与语法的互动关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36]Cinque, Guglielmo. A null theory of phrase and compound stress[J]. Linguistic Inquiry1993,(24):239-97

[37]Duanmu, San(端木三). A formal study of syllable,tone,stress and domain in Chinese language[D].PHD dissertation,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1990.

[38]Duanmu, San. Wordhood in Chinese[A].In Packard J.L. (ed.). New Approaches to Chinese Word Formation: Morphology, Phonology, and the Lexicon in Modern and Ancient Chinese[C].Berlin:Mouton de Gruyter,1998.

 [39]Duanmu,San.The tone-syntax interface in Chinese: some recent controversies[A].In Proceedings of the Symposium “Cross-Linguistic Studies of Tonal Phenomena,Historical Development,Tone-Syntax Interface, and Descriptive Studies”, December 14-16,2004,ed.Shigeki Kaji.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Language and Culture of Asia and Africa,Tokyo University of Foreign Studies.

[40]Feng,Shengli.Prosodic structure and word order change in Chinese[J]. The PENN Review of Linguistics,1991,(14).

[41]Liberman,M. and A. Prince. On stress and linguistic rhythm[J]. Linguistic Inquiry, 1977 ,(8).

[42]Lu, Bingfu & Duanmu San(陆丙甫、端木三). A case study of the relaition between rhythm and syntax in Chinese[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Third North America Conference on Chinese Linguistics, 1991.

[43]Lu, Bingfu & Duanmu San.Rhythm and Syntax in Chinese:A Case Study[J], Journal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ers Association, 2002,(37)

[44]McCarthy.J. & Prince.S. Prosodic Morphology[A]. The Handbook of Morphology[C]. Blackwell Reference Online, 1998.

[45]Zubizarreta,M. L. Prosody,Focus,and Word Order[M]. Cambridge,MA: The MIT Press, 1998.

 

 

 

 

 

  

 

 

 

 

  



 

[②]见Duanmu(1990),原文为:Nonhead Stress (NHS):In a syntactic head-nonhead (or a nonhead-head) relation, the nonhead has greater stress than the head.

[③]见Lu & Duanmu (1991,2002),原文为:Nonhead Length (NHL):In a syntactic head-nonhead (or a nonhead-head) relation, the head cannot have greater length than the non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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