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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普尔猜想与反驳 |
分类: 哲学、西方哲学 |
科学与非科学的界限
——波普尔《猜想与反驳》 【西方哲学名著品读系列】
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已经成为一个流行语,几乎无处不在,也几乎无所不能。但是,对“在科学和非科学之间究竟有无界限”这个问题却似乎越来越难以回答,就连算命的人也讲科学,甚至还有宗教的科学,那么,还有什么东西不是科学呢?波普尔提出了一个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界限的标准,这就是“可证伪性”,这一标准或许能够为两者之间划出一个比较明确的界限。
可证伪性是相对于传统的可证实性而提出来的。在波普尔看来,可证实性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这就是它所使用的是归纳逻辑,而归纳逻辑具有不周全的特点,无论列举多少例子,都不能归纳和证明一个领域的全部。归纳逻辑是以经验为依据的,而经验总是有限的,不具有普遍性。因而用这种方法不能确定一个对象的性质,即不可能真正证实一个真理。他认为应该从相反的方向考虑问题,即可证伪性。可证伪性原则的实质是:它不是外延式的证明——像可证实原则那样,而是收缩考察的范围,只追问一种理论本身是否可被证伪,它不是指向对象,而是指向理论自身。它所使用的是排除法,而不是概括法;是通过否定的方法接近真理,而不是肯定的方法。
可证伪性的主要含义是:凡是科学的理论都应当包含对它自身的限定或某种程度的否定,即是说,科学理论一定是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具有真理性。这样,科学的理论就具有可检验性,借助于检验能够证伪它。那些能够经受住检验的理论就是科学,反之,若是被证伪,或不具有可检验性,则是非科学。
可证伪性也有着程度的区别,可以称之为“可证伪度”。一种理论越是具有科学性,它的可证伪度就越高,其可检验度也越高,这就是说,越是科学的理论,它所禁止的就越多。反之,那些非科学的理论,比如哲学和宗教理论,则不具有可检验性,它们的命题都具有无限扩展、普遍适用的特点,无法证伪。
于是,科学的发展被波普尔概括为如下的模式:问题→尝试性解决→排除错误→新的问题。科学的发展是通过排除错误即证伪的方法实现的。真正的科学理论必须能够经受住证伪,也即经受反驳,在反驳过程中,那些错误的理论被排除掉,剩下的就是科学的理论。科学知识的增长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的。
这样,科学也就是那些能够被证伪的理论。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只有被证伪且无可反驳的理论,才是科学,这就是排除了错误理论之后所剩下的那些理论学说。这是构成科学内容的部分。其二,即使那些被排除的理论也具有科学上的意义,或者说,也是科学意义上的理论,因为它们具有可证伪性。
波普尔的证伪理论与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理论相互补充,构成了完整的判定科学的标准体系,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确立了一条比较清晰的界限。
需要注意的是,波普尔并不反对形而上学或哲学的意义,他并不像某些分析哲学家们所主张的那样,认为形而上学的命题毫无意义,应当抛弃,相反,他主张,形而上学命题具有不可证伪性,不是科学,但它们本身却是具有意义的命题——尽管不是科学上的意义。随着人类认识的进展,它们中的一些命题也会成为科学命题。从这个角度说,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界限又是模糊的,科学原本是非科学,是由非科学发展而来。这就提醒人们,不要过于执着于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如果是这样的话,则会妨碍科学的发展,使科学的发展失去活力和潜力。
【原载严春友《西方哲学名著导读》,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