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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挺韩寒,别无选择。

(2006-03-24 11:40:47)
分类: 杏花疏影
  挺不喜欢人说话带脏字,尽管韩寒的文章只是几个语气助词偶还是不好接受,女孩子面子较薄,所以韩寒这篇文章虽然很好但是我却没有去传播给自己好友,因为韩寒理完全正确但是话却糙了。
 
  但是在看完白烨的光辉往事(很遗憾,我不是祭坛中人,对该拥有一串头衔的人从未听说过其大名,专门去搜索了一下白烨的资料),我非常诧异,为什么这样的文艺腐败没有管?当一个公司生产假冒伪劣还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来吊销白烨的评论资格,任他胡扯八道?
 
  陆天明先生,听闻和菜头所言,您的为人还是很正直的。您要维护评论的权利我懂,但是我不明白为何韩寒不能有此评论文学圈的权利?而且,当一个评论家(?)满口谎言以口谋私的时候,他还配评论吗?还要他继续误导关注?我认为当他虚假评论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评论的权利。白烨他是您的朋友,但是您的朋友也不代表不会犯错,不会虚伪。
 
  陆天明先生,您反对脏话我也理解,但是事实上韩寒并没有对白烨进行人身攻击,恕我不同意您对报纸所说的“下流恶毒的谩骂”,但是您儿子陆川先生的破口大骂,却是辱及别人爹娘,您怎么反而不说一句?韩寒一些语气词骂了文坛(韩寒并没有骂那个虚伪的虚假评论家)您就坐不住了,您儿子骂别人爹娘就可以视若无睹?
 
  对于陆川先生,无话好说,挺自己的父亲当然是正确的,只是话比韩寒更糙些,而且涉及人身攻击。体会到您挺父的原因外加公开承认自己骂人不对,俺佩服,也不再多说。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没想到一记重磅再次出击。我曾经一直很欣赏的高晓松宣布因为要“找你的茬”决定状告韩寒。为朋友两肋插刀可以,你的理也似乎完全正确(现在听闻各路律师之言,原来理并不正确),但是如此嚣张的拿着法律当儿戏,当作自己找茬的道具,真的很失望。律法(指律法,不值人)何其严肃,多少不平等待去处理,却没想到鼎鼎有名的高晓松居然会如此利用我们神圣的法律。我以后也不敢唱你的歌了,怕被扣上侵权的帽子,不过还好律法对于名字权没有这样的保护,我这里还可以直接提一下你的名字。
 
  这场本来是学术腐败的争论演变至此,很遗憾,正如韩寒所说的,白烨在牺牲了众多人的同时,成功逃脱了。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我最欣赏的李寻欢,刀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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