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提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说明
(2014-03-15 16:34:30)| 分类: 学习心得 |
假设甲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利润总额300万元(其中计提了一笔存货跌价准备200万元,该存货(该存货是产成品,可供销售)账面余额300万元,计提200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00万元,该存货账面价值100万元)。2012年度甲企业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12年度甲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200=500(万元)
应纳税额为:(300+200)*15%=75(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当年应交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假设2013年甲企业商品销售(不包括销售去年计提了跌价准备的那笔存货)对利润总额的贡献为500万元,另外,甲企业以200万元将该存货卖出去。则甲企业2013年度处理该笔存货的会计分录为:
1、借:主营业务收入2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另外一笔存货计提了60万元的跌价准备,该存货2013年末还在仓库,没有对外销售。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则2013年度甲企业利润总额为540万元。2013年度甲企业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应纳税所得额为540-200+60=400万元。
应纳税额为:400*15%=60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当年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注:计算应纳税额时,首先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因计提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应调整的金额为: -200+60=-140万元。
所以税务师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1行次
会计师纳税调整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51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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