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严重精神病,你是吗?
(2008-11-24 14: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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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水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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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严重精神病,你是吗?
文、鸿水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意味着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也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是指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据媒体报道)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诊断,我8年前就是严重精神病。因为8年前,我每天工作8小时,至少上网8小时,然后回到家以后,还要继续工作或者在网上挂到至少凌晨一两点。这个上网时间已经严重超过了《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中的其中的一项“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的量化指标。
我查阅了一下宽带上网的记录,通常每月上网300多小时,有一个月的上网时间是375小时。如此算来,我真的是严重精神病。如果按照如此推算,我想患有精神病的人应该不会太少。特别是在中国网民已经达到2.53亿的2008年,这种精神病患者真得不会太少。
这个量化标准有点“雷”人。我相信绝大多说“60后”以及前辈们很难达到这一量化标准,特别是参加论证的专家们,想必大都是“60”、“50”、甚至是“40”的前辈们才可以成为“专家”,但是从“70后”往这边走,“80后”、“90后”等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在这个量化标准以内。
不过,我认为,有的人即便是一天24小时挂在网上,也未必就是有什么精神病。像我。精神正常得很。但如果按照诊断标准我已然是严重精神病。可是,这个诊断还是过于单方面了,如果作为诊断网络成瘾的一个量化指标,未免过于单纯。特别是当网络已经严重普及到千家万户的时候,这个量化标准显然过于狭隘了,并不能说明什么,更不能作为“精神病”的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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