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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鸿水
报纸上说,逼死父亲的杨丽娟又行动起来了。杨丽娟状告南方某报2007年4月12日《你不懂得我伤悲》一文名誉侵权案近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杨丽娟代理人表示,已在其博客中贴出了一份《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小杨道歉,并且赔偿100万精神损失费”。
看到某些不良人士病毒攻击式的诉求,我真的想骂人。有句话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如果用到杨丽娟们身上,我觉得并不过分。
去年,我在博客上撰写了内地第一篇报道“杨丽娟逼死父亲”的文章,当时单篇文章点击超过上百万,后来我发现杨丽娟这个人有问题,而且舆论的苗头一开始也有问题,于是又对某些媒体的不道德行为进行了公开批判。事实上,后来诸多媒体也对杨丽娟这一“疯狂”行为给予了正面引导、批判和反思。但是,杨丽娟并未有所收敛。即便是在死了父亲以后,还是一再对刘德华进行泛社会性地围剿式地骚扰。
作为偶像,刘德华不敢公开他是否已经结婚了,不敢在公开场合承认是否已经有了孩子,孩子是否已经上了小学等等……其根本原因并非是单单为了保持人气而为所能解释的。像逃避杨丽娟式的“围剿”也是其中一大因素。像杨丽娟式的粉丝绝非仅此一人。记得几年前,有女人竟然高价叫嚣,宁愿一掷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只求和刘德华上床一次。好在,这个女人主要喊的是“口号”,而杨丽娟则付诸的是行动。
对于杨丽娟的某些行为,我觉得刘德华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他们不但安排了杨丽娟和刘德华见面,而且还和杨一起玩游戏。可笑的是,杨竟然认为给的时间不够,还要要求单独约会……我觉得:疯不是这么抽的。
记得,自从某媒体曝光了他的家庭住址以后,冯小刚曾经在公开场合非常生气地讲,有一神经病经常在他家门口骚扰他们……平时咱们将谁是“神经病”给人的感觉就是侮辱,可是当这个词汇放到了这种语境当中,我倒是觉得:恰如其分!
当然,刘德华可没有冯小刚这么直率的性格,如果刘德华像冯小刚那样直率,我觉得,他应该抽杨丽娟几巴掌。我们讲,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不带这么玩的。刘德华,像刘德华这样的明星,真真被杨丽娟们给逼疯了。
杨丽娟的代理人竟然还在媒体上说:“我想先礼后兵,所以语气很缓和,本来想把信寄给刘德华,但担心他收不到,所以只能拜托媒体报道一下了。”
这让我再一次想到了陈凯歌的至理名言: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除此以外,我还想起了韩寒说过的话,大概意思是:我强奸了你一次,我不满足,我还要再来一次,直到我满足了为止,你还不能有什么怨言。
真他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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